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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大教授承认“参考”他人论文,公开致谢前已私下道歉

澎湃新闻记者 罗昕
2014-11-17 16:06
来源:澎湃新闻
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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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院长黎泽潮所著《<因话录>校笺》在豆瓣上被指抄袭,主要“被抄”对象为中华书局编辑鲁明的《<因话录>研究》(复旦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和史佳楠的《赵璘<因话录>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黎泽潮曾以“如果抄袭出门就被撞死”为誓,否认抄袭,并称“希望我们(指鲁明)能坐下来交流”。

        11月16日晚,黎泽潮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连发微博,承认自己参考和借鉴了鲁明的硕士论文:“鲁明先生,《校笺说明》在介绍书的内容和作者部分参改借鉴了您的成果,没有表示对您辛勤劳动的致谢。在此,向您表示感谢并致歉意!”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鲁明那得知,黎泽潮在公开致歉前,已致电私下道歉。鲁明也明确表示,放弃个人追究,支持第三方鉴定。“我个人不再追究他,是指自己不会亲自向有关部门检举,也不会向他要求任何经济赔偿。但古委会(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校方以及出版社,应该对此事有自己的判断和作为。”鲁明告诉澎湃新闻,“如果古委会或安徽师大鉴定这是抄袭,那么仍然是抄袭。据我了解,现在安徽师大和古委会都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11月16日20:39,黎泽潮在自己的实名认证微博上向《<因话录>研究》的论文作者鲁明致谢、致歉。

何为抄袭?何为引用?

        澎湃新闻从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官方网站上一篇名为《传媒学院2006-2010年科研项目》的公告中发现,黎泽潮共有7个科研项目,其中一项就是“《因话录》校笺”,且项目来源为“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经费2万元,起讫时间为2010年,黎泽潮承担“主持”任务。黎泽潮曾表示自己的著作“经受得起调查”,那么如果涉嫌抄袭,该由谁来调查此事?是黎泽潮所在的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负责出版的出版社?还是通过该项目的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党委书记胡靖则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中回复网友说:“学校学院高度关注此事。”但他并没有接受澎湃新闻的采访。出版此书的出版社责任编辑向澎湃新闻表示,接到消息后出版社“非常重视”:“我们正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那么,相关人员是谁?“本书责任编辑是我,如果有问题我当然责任不可卸。我们还有文字编辑,正在安排她核对原稿;另外也正在联系作者黎泽潮先生。”这位责任编辑表示,只有等真相清楚了才可通报。“如果确实存在抄袭问题,我社将严肃处理。有关情况我们将及时通报。”

        “引用他人学术成果,不一定构成‘抄袭’,但可能构成‘引用不规范’”,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澎湃新闻,“‘引用不规范’和‘抄袭’是有区别的。”他介绍说,若书中引用标明出处,一般属于“引用”,若是引用采取的方式不规范,让读者产生混淆,构成“不规范引用”。比如只在开头说明引用来源,但连用好几个句号,读者不能判断之后的几句是否依然处于引用范围之类的。此外,赵占领解释说,“引用”需坚持适当原则,与篇幅有一定关系,“但是不绝对,难以量化为百分比。”赵占领表示,“抄袭与引用最关键的区别在于是否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是否让读者知悉是在借用他人观点。”

在安徽师大传媒学院的官网上《传媒学院2006-2010年科研项目》的公告中,黎泽潮的《<因话录>校笺》在列。

微博致谢道歉,但不授权媒体转载?

        11月16日晚8时开始,黎泽潮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连发微博。他先解释了古籍整理研究项目大致分为整理与研究两种,而自己的项目“《因话录》校笺”则属于整理项目。接着,他承认了自己在项目中“力有不逮”:“我虽迷恋中国传统文化,也想做点有益之事,但所学不精;特别是因为近年主要从事广告与传播学的教研工作,故《<因话录>校笺》工作虽算勤勉,但力有不逮,远未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敬请方家批评。” 黎泽潮也表示自己从事传播学教研工作,深知网络环境的复杂及媒体特性:“且人近晚年,只求安心做些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面对网友质疑,他强调自己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说明材料,“请网友们相信,我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黎泽潮专门向鲁明道歉:“《<因话录>校笺》在点校过程中参考了您的硕士论文,《校笺说明》在介绍书的内容和作者部分参考借鉴了您的成果,没有表示对您辛勤劳动的致谢。在此,向您表示感谢并致歉意!”

        不过,从截止11月17日13时该条微博的115条转发内容来看,网友对于黎泽潮的道歉声明并不买账。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罗新表示:“抄袭被发现了就向抄袭对象致谢,荒唐啊,建议赶快换职业。”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文学资料与研究中心主任陈子善则说:“这么快就认错了,当然应该欢迎。但似有避重就轻之嫌?”甚至有学者吐槽说:“有时候我想是不是有意在各种发表文字里面预先‘嵌入’一些错误,作为防伪密码,一旦对方照抄不误,立马可以揪出来。”

        另外,当晚黎泽潮的最后一条微博是:“本人微博言论,不授权也不希望媒体转载,如有必要,我会主动约请,望媒体同仁谅解!”对此,澎湃新闻咨询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他表示所谓“本人微博言论,不授权也不希望媒体转载”,前提是该微博言论是一项作品,“有独创性、而且是有意义的事实”。赵占领向澎湃新闻表示,“那个微博(指黎泽潮的微博)只是简单表达下态度,谈不上有独创性,应该不属于作品。”而即便属于作品,赵占领告诉澎湃新闻,媒体虽不能以作品的形式独立发表于刊物,但完全可以介绍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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