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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出租车招标疑云:三次评标结果逆转,大企业输给小公司
利通公司的办公室在一栋居民楼内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周琦 图
临时招人、租用场地的小公司,但在投标过程中击败大公司。这看似离谱的事情,发生在湖北大冶市出租车经营权招标过程中。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调查发现,湖北大冶出租车经营权招标三次评标过程,选用同一批专家评审。虽由同一批评标专家评分,却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两家原本中标的企业落标,而两家落标企业翻身中标。
更让人狐疑的是,第一次评标结果涉嫌泄密,第二次评标结果并未公布。参与招投标的评委遭投标人围堵,以致专家不得不在警方的护送下离开……
这场闹剧虽已历时4个多月,但时至今日,这场出租车经营权之争仍未有一个结果。
“投标的企业太多,我们不可能一一实地考察。”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回应澎湃新闻称,只要通过资格预审这个门槛,企业就能参加投标。
“如果你在开标前一天,突击到劳动部门备案,只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也是认可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负责人表示,他们作出的判定都是与招标文件一致,如果要深究,就是招标文件的细则没有制定详细。
三次评标后结果逆转
事情虽已过去4个多月,但大冶市通顺客运公司(以下简称:通顺公司)总经理傅德仍对过去的那场落标耿耿于怀。
“这哪是招投标?这就是一场儿戏!”说这话时,傅德有些愤愤不平。
傅德口中的那场招标,发生在今年7月11日。大冶市针对新增120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对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布招标文件。
客运出租车管理局是此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是此次招投标的监管部门。
8月15日,专家评委作出第一次评审结果。傅德说,这一次共有7家公司投标,评标结束后本只公布前三名的公司名字。然而,第一次公布评标结果后,评标的分数随即在业内传开,大冶市中南客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和通顺公司以89分并列第一,大冶市安发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发公司)以84分位列第三,第四名为大冶市利通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公司)。
傅德说,由于评标结果泄密,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利通公司、安发公司两家单位对此次招投标提出书面质疑。
9月25日,评审专家进行了第二次评标。中南公司副总经理殷红军说,参与第二次评标的专家并没变化,但此次评标没有公示结果。
10月26日,评审专家进行第三次评标。结果让殷红军、傅德大跌眼镜,利通公司、安发公司中标,中南公司和通顺客运公司落标。
这一结果在当地引起舆论哗然,同一批5名评审专家三次评标,为何会出现大相径庭的结果?
在对利通公司、安发公司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中南公司和通顺公司对第三次评标结果进行了反投诉。
中标企业是“几个人的小公司”?
据傅德介绍,此次招标文件,考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企业实力的分值为30分,所占比例最大,公司现有管理机构及配备的管理人员为6分。其他则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承诺等等内容。
“我们有这么大的办公楼和场站,怎么会输给几个人的小公司?”殷红军说。
澎湃新闻了解到,中南公司和通顺公司曾都是大冶市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公司。中南公司于1998年改制,并在2010年投资兴建了城南客运站。通顺公司于2003年改制,得到交通运输局副楼近1500平米的办公室,以及大楼背后3000余平米的停车场。
而殷红军口中的小公司,则是中标的利通公司和安发公司。
澎湃新闻调查了解到,利通公司位于大冶黄四升湾一栋民房二楼。11月13日(周四)下午1点半,公司并没有人办公。
附近居民告诉澎湃新闻,利通公司的房子只有几十平米大,公司有两三个人上班,但不经常到公司。
安发公司位于大冶市交通运输局对面一处5楼民房里。11月13日下午2点,公司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应答。附近居民介绍,这家公司租用的民房百余平方米,也只有几个人上班。
大冶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备案情况显示,利通公司在劳动部门备案18人,备案时间为2014年8月4日、8月6日、8月11日三天。安发公司在劳动部门备案8人,备案时间除一人为2014年8月1日外,其他均为2014年7月31日。
澎湃新闻拿着这两家公司在劳动部门的备案名单在几个客运场站进行调查,利通公司和安发公司的车辆驾驶员表示,名单里很多工作人员他们并不认识。
澎湃新闻在大冶市社保中心查询得知,利通公司共有10人在今年7月参保,共交了两个月社保,且所有工作人员参保金额全部一样。而安发公司仅有法人曹细生及其妻子两人参保,且缴费截至今年7月。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劳动部门备案劳动合同,而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肯定属于违规行为。
殷红军拿出中南公司的参保记录对澎湃新闻表示:“你看我们公司有59人参保,且参保金额因为职位和工作年限不一,金额也不一样。”
“如果仅以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工作人员为判断,我们随意签假劳动合同也能备案。我们公司连离退休人员共300多人,现在职的78人,全部都购买了社保、医保等职工保险,而且远不止一年。”傅德认为,一个出租车公司必须要有真实的、稳定的、一定素质和数量的管理人员,对出租车的管理才有保障。
安发公司:投标前新招了一批员工
“司机不认识备案名单里的职员很正常。”利通公司法人代表陈大国说,以前相关管理部门并未强调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公司由小做大后开始自我规范,不久前给10名员工交了4个月的社保。
“我们现在有100多名职工。”陈大国表示,有的员工要求公司交社保,有的员工则要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公司司机不认识劳动备案名单里的人是正常的,因为有的公司职员不一定长期上路,所以司机并不认识。而且司机的流动性大,不认识公司的职员很正常。
陈大国还表示,公司租用的大场地在城西客运站旁边,但澎湃新闻并没能找到利通公司租赁的场地,城西客运站附近人也没有听说利通公司搬到这里。
安发公司总经理曹细生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为了此次投标,公司重新组织了一批人,合同已经签了。如果公司员工要求,就给其交社保,如果员工不要求,就给他们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此外,曹细生还告诉澎湃新闻,为了此次出租车经营权投标,公司已和大冶市天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4000平方米场地租赁合同,并支付了订金,如果公司中标就马上搬过去。
“这个场地还不够用。”曹细生说,如果该公司中标,该公司旗下的修理厂,洗车厂,还有个保洁中心,都要一起搬过去。
曹细生坦陈,租用场地,聘用人员都是为了这次招投标。如果没有中标,不会租下场地,聘用人员。但如果成功了,就一定按照投标时的承诺来做此事,并和这些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如果没有中标,安发公司及其下属的洗车公司、修理厂仍会搬过去。他强调,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地址已经变更到天龙公司的写字楼。
同时,曹细生还承认,在第三次招标现场他们有扰乱招标秩序的行为。他对此解释说,“主要是让我们等的时间太长了。”
曹细生说,第二次评标从下午2点等到6点,当时没有公布结果,他并没有说什么。第三次评标,从下午2点等到晚上7点,家里两个孩子很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又不让他回家,水都没有倒一杯给他们喝,导致他情绪激动,后来评委喊来了警察。曹细生还称,平时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干扰他未参与,是利通公司去的。
“说句良心话,我们的人员和场地,就是冲着这次招标来的。”曹细生说,如果此事成功,一定按照标书的承诺来履行承诺。假如没有成功,也会向聘请的人员解释。
“我们不可能没有这个事业,就租用这么大的场地招聘这么多员工,如果这样干企业不是要亏本么?我们付出这么大的精力来搞这次招投标,我们的诚意是非常大的。”曹细生对澎湃新闻表示。
“专家认识到错误”得以继续评标
对于这次招标,大冶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局局长李相勤拒绝接受采访。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委托大冶市政府高级雇员张杨对澎湃新闻进行了回应。
张杨介绍,这次招标实际上是进行了两次评标。第一次评标结果遭到质疑后,第二次再次召集评标委员会。但由于此次评标委员会存在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评标的行为,该局下达了投诉处理决定书,要求评标委员会改正其错误,然后重新组织评标。然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评标不存在过错,也没有进行改正,所以此次评标没有公布结果。
至于评委哪些评分存在问题,张杨表示属于招标的保密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向上级部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反映情况。
张杨称,随后上级部门对这些专家进行了约谈,这些专家“认识到错误”。而后,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第三次召集专家委员会,这实际上是第二次评标的延续,也是专家委员会改正错误的一个延续。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因为评标的时间跨度长,评委、招标代理公司、出租车管理局,再加上该局要对结果进行公示,中间环节确实有泄露投标的可能。
他说,如果投标的利益方发现投标过程的相关材料、资料已经泄露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肯定会进行核查,但该局并未收到相关方面的投诉。
这名负责人还证实,第二次召集评标委员会时,有人在现场大声喧哗,因为担心造成更大影响,所以通知了公安部门前来现场维持秩序。而第三次召集评标委员会,由于有人阻止专家离开现场,并追至停车场阻止专家离开,为保证专家安全,最终该局报警,并由警车护送5名专家离开。
“从法律上说,我们有权利决定是用原评委还是重新抽取评委,这个决定是我们权衡利弊作出的。”该名负责人说,没有换评委是因为原评委比较了解投标人的各项情况,为了确保第二次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第一次评标提供的资料一致,所以要原来的这批评委继续评标,保证评标前后的一致性。
但这名负责人也表示,确实有可能存在投标人私下和评委勾兑,甚至施加压力的情况,但是评委应该有责任避免这种干扰,且有法律对评委进行约束。
只核查投标企业递交的材料
“投标的企业太多,我们不可能一一实地考察。”张杨表示,只要通过资格预审这个门槛,企业就能参加投标。该局对所有投标人的情况都是了解的,至少对其提供的书面材料了解。
“招投标文件里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供两种类型的场地证明文件,一种是自有产权,一种是租赁合同。”张杨表示,虽然大冶市交通运输局出函证明,中南公司和通顺公司拥有自有产权的办公场地和客运站,但两家都没有房产局和土地局的自有产权证明。而另外两家公司都提供了场地的租赁合同,但不能透露利通公司租用的场地在什么地方。
再就是,招标文件里只要求投标人提供其机构的人员名单,以及其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并没有说必须和社保交纳的名单一致。在评标过程中,专家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而不能做推想,甚至道德上的评判。
“如果你在开标前一天,突击到劳动部门备案,只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也是认可的。”张杨认为,他们作出的判定都是与招标文件一致,如果要深究,就是招标文件的细则没有制定详细。
对于“这样作出的评判会不会脱离实际?”的问题,张杨称,招标文件已经对投标人提出了相关的要求,首先投标人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其次有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的资格条件,已经对投标人的承担风险的能力作出要求。而且中标后企业还会购买相应的保险,会有承担事故的能力。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祝军表示,整个招标过程是公开透明的,而且给了长时间的公示期,就是为了给投标各方一个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所有的招标、评标、投标工作都是按照投标人递交的书面证明材料来审查的,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是假的,在评标结果公示时如果有投标利益方进行投诉,该局就会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进行实地考察。针对中南公司和通顺公司的投诉,该局已经展开调查,并将在近期有结果。
张杨表示,此次招标不会无休止反复评标,如果此次查实投诉的情况属实,肯定会首先废除中标结果。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资格会取消,有可能还会对企业、当事人进行处罚,而且未来的一到三年的投标资格会取消。
一名不愿具名的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这次招标看似评标都是以招标文件为准绳,实际上评标和现实脱节。“如果我临时组建团队,临时租赁场地参加投标,而这样的突击应付投标并中标,结果会得到社会肯定么?”他表示,这样的招标反复折腾,实际上已经浪费了公共资源,且有损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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