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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为快递企业松绑

2014-11-13 19:39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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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过去的“双11”,是中国电商的盛宴。但如果没有快递企业的努力,电商今天的成就恐怕要大打折扣。

        根据中国邮政EMS发布的数据,在2009年到2011年三年内,国内速递收入分别增长了14.51%、12.88%和16.36%。但中国邮政对手们的增速远高于此: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09年~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分别实现业务收入479亿元、574.6亿元和758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17.3%、20%和31.9%。

        需要注意的是,今天取得骄人业绩的快递企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灰色地带行走,即便今天也不例外。这个灰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快递企业寄送内容的灰色,二是快递方式的灰色。

        内容的灰色是指“邮政专营”内容的模糊,使得快递企业经常因此而受到各种处罚。在2009年修订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明确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即便经过了2009年的修订,邮政专营的内容也未被废除,该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何为“信件”,由于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因此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往往各执一词。

        正因如此,在一段时间内,有关文件曾经规定,以快递物品的重量来衡量是否为“信件”,如果是就交由邮政专营。不少快递企业曾经因为在快递物品时夹带写有内容的纸张而被邮政部门处罚。

        快递方式的灰色则是指快递企业最后一公里的运送方式与目前的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冲突。当快递公司从配送中心将物品运送到最终客户手中时,往往会遇到一个法律上的难题:该用何种方式合法地把物品送到客户手中?既然是货运,必然要用货车,但是囿于成本限制,绝大多数快递公司都无法选择符合标准的货车,只能用电动车或三轮车等工具。更重要的是,即便是货车,也可能会遭遇城区里禁止货车进入等问题。

        毫无疑问,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市交警部门的规定都有美好的初衷,交通部门的规定估计是为了安全,而交警部门则是为了城市交通顺畅。但相关规定都没有考虑到物流业的现实,那就是:在目前收入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中国人还无法享受更高标准的服务,企业只能以摩的、电动车或面的来提供最后一公里的服务。如果中国快递企业的运输标准都要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估计快递价格至少翻一番。这么巨大的合规成本,消费者支付得了吗?

        快递企业在重重挤压之下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为整个社会提供各种便利,这自然了不起。但我们更要注意到,如果管制更松,生活还会便利许多。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困扰快递企业的“灰色地带”需要明确,主要的“灰色地带”不除,快递企业的难题就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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