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陕西8画家租废弃养猪场改建画室,国土局称其非法占地要没收
陕西8位画家在西安临潼区下和村租一座废弃的养猪场,投入七百余万元将其改建成画室,但数月后,有人在网上举报称他们非法占用耕地建豪宅别墅,且在建设过程中挖出很多陶器、青铜器。
临潼区秦陵街道办调查后认为,画室为简易钢架结构房,并非别墅,在改建过程中未进行地面挖掘作业。
不过,西安市国土局认定画室为非法占地的新建建筑,并于9月11日向出租方和力、承租方程洪等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画室并处5.43万元罚金。
11月6日,画家程洪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他们不服西安国土局做出没收画室的决定,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改建猪舍做画室被指建别墅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图
2013年1月,程洪等8位画家与临潼区下和村的废弃养猪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占地6亩的养猪场使用权出租给画家改建画室,租期三十年,8位画家每人每年赠送和力一幅作品,以抵租金。
此后画家们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改建,2014年初,画室改建工作基本完成,共投资七百余万元。
孰料画室建成仅数月,便有人举报称画家们非法占用耕地建豪宅别墅,且在建设过程中挖出很多陶器、青铜器。
据《法制晚报》8月20日报道,临潼区秦陵街道办调查认为,画家们所建画室为简易钢架结构房,并非别墅。画室位于秦始皇陵保护区建控范围的村民居住区内,由闲置的养猪场改建而来,在改建过程中未进行地面挖掘作业。
11月3日,澎湃新闻实地探访画室,所见情形与秦陵街道办描述一致,画室确为简易钢架结构房,只是经画家们设计装饰,显得艺术气息浓郁。
国土局称画家非法占地
该宗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显示,土地使用者为下和造纸厂,土地所有者为下和村西孙组,用途为企业用地。据下和村村支书和力介绍,造纸厂兴办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来因为污染被关停。2003年,他承包造纸厂改造成养猪场,2008年亏本倒闭,此后一直闲置。
和力表示,他和8位画家所签协议改建艺术工作室,是以流转分利的形式参与文化产业的建立与发展。规定“艺术工作室”在使用二十年后,全部产权的50%归他所有,另50%归村委会集体所有,画家如要继续使用,续交租金继续使用。
和力说:“在转让出租时,我向西孙组和下河村委会作了申请并征得他们同意,符合转让合同的相关规定。”相关书证显示,此次转让经下和村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同意。
但国土部门调查后认为画室为非法占地。
9月11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向和力及程洪等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和力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800平方米;没收程洪等人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1160平方米,并对违法占地452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2元合计54300元罚款。
对此处罚决定,和力和程洪等人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但西安市政府行政复议支持了原处罚决定。
“如果非说有什么不妥之处,那就是没有向相关部门申报。”程洪说,他们愿认罚款,但不认同没收。下和村村委会主任许云山表示,农村盖房都不申报,这是普遍存在的情况,“当初施工的时候也没见有哪个部门来过问干预。”
“当初巡查的时候没有发现那里的施工情况。”西安市国土局临潼分局政策法规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他们调查发现,和力和程洪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存在非法转让、非法占用土地。
对于此事,律师段万金认为,造纸厂、养猪场、画室,三者并无本质区别,只要不是用作商品房开发即可,国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律师张云祥则认为,只要符合总体规划,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村组有占用、处分、使用的权力。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