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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忠:胡适婚宴上的“甲酒”

王振忠
2021-06-06 10:23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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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远游七万里,旧约十三年”,这是1917年12月30日胡适与江冬秀完婚时自撰的一副对联,据说是贴在洞房门上。徽州绩溪人胡适与邻县宁国府旌德县人江冬秀,是由两家母亲做主订下的姻缘。其时,胡适十四岁,江冬秀十五岁。订婚后,胡适就前往上海读书,后又留学美国,直到1917年方才回家,与素未谋面的小脚女子江冬秀完婚。当时,社会上有“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的说法。由于胡适于十三年前就已订婚,但成婚时已年届二十七,婚期是公历12月30日,故他另自题有婚联曰:“三十夜大月亮,念七岁老新郎。”

胡适与江冬秀

胡适日记未刊稿《归娶记》

数年前,《胡适留学日记手稿本》在沪首发,其中收录了胡适的未刊手稿《归娶记》,详细记叙了胡适大婚时的诸多场景,提供了不少丰富、翔实的细节。不过,其中并未提到婚宴上的用酒情况。好在《胡适家书》中收录了婚礼前两天其人上禀母亲的信函:

男宅主婚人,随便什么人都可,俟儿归时再定可也。……筹备之事,亦不甚多。里中无有大轿,不知他村有之否?吾乡无好酒,可到绩溪县挑些酒来,县中之“甲酒”,甚不恶也!(杜春和编:《胡适家书》,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页123)

此信作于1917年11月28日,也就是胡适婚礼的前两天。

根据传记资料,胡适曾是位高阳酒徒,他在上海读书时,有次曾因酩酊大醉闹事,被抓到了警局。有鉴于此,母亲冯顺娣经常告诫他应当戒酒:

至酒之一字,据云自至该邦以来,滴酒不入,余心甚喜!然须坚持到底,勿犯为贵。(1912年6月18日)

其时,胡适已前往美国留学,大概是回信安慰母亲,说自己现在是滴酒未沾。不过,过了两年多,冯顺娣又关切地询问:

又尔于饮酒一节,不知近来仍常醉否?总希节欲为妙。(1914年10月15日)

从上揭家书来看,胡适可能是故态复萌。这些零星的线索表明,胡适对于酒似乎是情有独钟,由此或可推想,其人对酒的品鉴想来亦颇多讲究。

(二)

事实上,胡适在大喜之日前夕所说的绩溪县“甲酒”,自清代前期起便是一种徽州名酒。清代小说家李汝珍,在其所著的《镜花缘》第96回中,列举了“山西汾酒”“浙江绍兴酒”“琉球白酎酒”和“琉球蜜林酎酒”等在内的全国各地及海外名酒55种,其中就有“徽州甲酒”,名列酒店粉牌之第七。李汝珍为直隶大兴县(今北京市)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随其兄前往海州(今属江苏连云港一带),此后,在海州附近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里,他结识了著名学者凌廷堪及许乔林、许桂林兄弟,这几个人都是侨寓苏北的徽商后裔。

在清代,海州是淮北盐业的中枢之地,附近活跃着相当多的徽州商人,他们主要从事鱼盐之业。除了业鹾的淮北盐商之外,海州境内之新安镇(今江苏灌南县),则是大批徽歙鱼商麇聚之地。早在明代万历年间,歙县儒商方承训在《复初集》中,就生动状摹了歙县鱼商在当地的活动盛况。及至清代,乾隆年间编纂的《新安镇志》,更加细致地记录了徽商与新安镇之发育、成长历程。新安镇正是因为歙商聚居,而以徽州之前身“新安”加以命名。大概正是因为徽州人之纷至沓来,故而“徽州甲酒”在海州一带极为流行。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李汝珍将之写入自己的小说《镜花缘》中。

清代的海州与新安镇

而在徽州本土,此类甲酒更有着相当广阔的市场。清末徽州知府刘汝骥在《陶甓公牍》中曾指出:歙县“酒则土酿,与购自他省者参半,皆力薄而性烈,无深醇者”。其中,甲酒显然属于徽州的“土酿”,这在民间文献中也有不少记载。例如,嘉庆年间刊刻的族谱,就记录了歙县棠樾鲍氏的祭祀规定,其中提及:在家族祭祀的场合,以甲酒来犒劳参与祭祀的庄仆、支长、主祭、司祠、管年和礼生等。关于这一点,此前有人在黄山当地的“故园徽州网”上,上传过数根细长的竹条,其上就有“孙万顺  甲酒半乎”“水腐一块”的字样。从竹条的形制来看,可能是参加祭祀时所发的胙筹之类。其中的“乎”亦即“壶”字(这在民间文献中时常可见),此实物可以作为上述记载之佐证。

胙筹上的“甲酒”

关于甲酒在祭祀场合之使用,根据道光年间族谱的记载,绩溪仁里程氏在祠祭时所需准备的菜肴酒水,就包括甲酒十六壶。1933年,休宁《率口世忠祠从事录》提到该祠堂曾组织族人乘舟前往歙县篁墩西阳坑标祭,其中规定:前往篁墩扫墓时,应当多带甲酒,以便犒赏办事人员,特别是那些在游船上吹唱助兴的伶人。

除了祠祭、展墓的场合,在徽州,民间还有“华云进香”之习俗。根据徽州人的说法,一个人只要身体健康、经济条件许可,一生中至少要前往九华山、天台山(此山为九华山上之天台峰)和齐云山朝山进香一次,“许香愿,朝九华,沐浴斋戒;上齐云,念经佛,感动神灵”。关于此类的“华云进香”,现在遗留下不少民间文献。其中,《庆烛香会》抄本就提及,一些善男信女在村落中延请道士,“散福”时,也就用到徽州的甲酒。

1887年抄本《庆烛香会》中的“散福”

(三)

除了“甲酒”之外,清代文献中还见有“三甲酒”“四甲酒”“五甲酒”和“六甲酒”的说法。从中可见,在徽州乡村,甲酒有着颇为广泛的使用。

那么,何以在“甲酒”之外,又有“三甲酒”“四甲酒”“五甲酒”和“六甲酒”之说呢?揆情度理,首先要从“甲酒”说起。清代乾隆年间歙县环山人方士庹(号西畴)侨寓扬州,后曾返归桑梓故里,濡毫戏墨,将故乡的风土人情吟咏成诗,撰有《新安竹枝词》三十六首,其中有一首诗这样写道:

烟村数里有人家,溪转峰回一径斜。

结伴携钱沽夹酒,洪梁水口看昙花。

该诗自注曰:“洪梁堨,程氏祖居;夹酒,双料酒。”关于“双料酒”,安徽大学赵华富教授曾引清抄本《新安程氏阖族条规》,其中提及:“散胙以五人共一席,……每人双料酒一乎【壶】。”目前一般认为“夹酒”或“双料酒”,亦即“甲酒”。证之以近期出版的徽州启蒙读物,在一册《六言杂字》抄本中,就有“摆开茶酒请人,时酒甲酒烧酒”的字句。文中的“时酒甲酒烧酒”,在另一种大同小异的《六言杂字》中,“甲酒”亦作“夹酒”。这一点说明“甲酒”与“夹酒”并无二致。

揆诸实际,甲酒是一种糯米釀水酒,至于其做法,可以从其别名“双料酒”一词加以推测。因甲酒在其制作过程中两次用料,故亦称“双料酒”。倘此说成立,则“三甲酒”“四甲酒”“五甲酒”和“六甲酒”,较之“甲酒”在工艺上应当更为复杂。2018年,笔者主编出版的《徽州民间珍稀文献集成》中,收录有同治年间许春和号的《酿酒登记》。该抄本的主人是来自歙县岩寺夏官第的许姓徽商,此一家族在浙江龙游拥有大片庄园,经营粮食生产。“许春和号”为该家族的酿酒作坊,抄本颇为详细地记录了甲酒之酿造工艺与方法,包括酒米、酒药、糖色与水配方、发酵酝酿等生产过程和时间记录,其中,对于“四甲酒”和“六甲酒”的描述尤其详尽,今人倘若有心仔细探究,应能窥知甲酒酿造的诸多奥秘。

许春和号《酿酒登记》

在徽州之外,也见有“四甲酒”的名目。例如,在浙江龙泉,“四甲酒”是用糯米饭加白酒曲酿造而成,该酒多在夏秋温暖季节酿造,约三至五天即可出酒,再加开水冲淡,蒸煮后出售。此种酒水呈乳白色,味淡而带甜味,酒精度不到十度,不能久藏,必须随酿随售,可作为清凉饮料。因其价格便宜,故一般贫民和酒量较低者常爱饮之。(史文:《龙泉制酒业及其销售情况》,载《龙泉文史资料》第1辑,1991年)想来,徽州甲酒的情形或与之相近。另外,将黄酒称作“甲酒”的地方,除了徽州之外,还有一处是在赣南的客家地区。客家的甲酒是黄酒,以糯米等粮食酿造,色黄,含酒精量较低。(谢栋元:《客家话北方话对照辞典》“甲酒”条,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页187)这种酒在赣南民间普遍酿造,通称为水酒,有的是把质量好的米酒或水酒称为双料酒、甲酒和关生酒,这也与徽州的情形颇相类似。

(四)

从前述铺陈可见,在清代,甲酒在徽州当地之应酬交往中有着广泛的运用。从民间文献来看,歙县、休宁和绩溪等县皆有使用甲酒的明确记载。

不仅如此,甲酒还曾销往中国南北各地的一些地区。前揭李汝珍《镜花缘》中所提及的,就是甲酒流行于苏北的例子。此外,长江流域素有“无徽不成镇”之谚,明清以来,在长江沿岸的各个城镇中,都有相当多的徽州人在那里务工经商。在这种背景下,甲酒还曾远销至各大商埠。

笔者收藏有一些晚清、民国时期的徽商书信,其中有六张“驻汉徽州甲酒有限公司通信笺”。信笺为八行,上述十三字位于天头,而最底下则有“电话三千三伯【百】九十号”的字样。从其具有专门的电话来看,汉口的“徽州甲酒有限公司”并非荒村野店,而应当具有相当的规模。

驻汉徽州甲酒有限公司信笺

六张信纸实际上可合为两封信,其中的一封是周汝旭写给另一位称为“汉弟”(即冯汉五)的人,从中可见,周汝旭应是“徽州甲酒有限公司”的东家,而冯汉五则是驻汉公司的经理,两人可能因事发生误会或纠纷,冯汉五以退为进,藉机返归绩溪,逼得周汝旭不得不反复谢罪。此外,另有一封信中提及:

汉五仁兄先生大鉴:敬启者,适接朵云,捧读之余,欣悉大驾已平安抵汉,诸事咸宜,曷胜慰甚!桂因驻店两号,改造门面,尚未工竣,指挥一切,非自不克,故霎时无暇返汉。甲酒事件,非笔墨能细赘,敢颁【烦?】大驾屈临驻店,从中再行细叙。函听之后,即起行旌,勿延是祷。特此奉复,即请刻安!

胡桂森鞠躬,三月廿三。

其中提到的“甲酒事件,非笔墨能细赘”,显然说明甲酒公司曾经发生过一些风波,这也就是周汝旭反复向冯汉五道歉、谢罪的原因吧。

冯汉五为绩溪人,约二十岁上下,原在杭州城内大井巷口沈万春绸缎庄内做学徒。冯汉五之父及兄弟多人,也都在杭州及毗邻地区经商。后来,冯汉五前往汉口经商。由此可见,甲酒在海州、汉口一带的销售,应当也与徽州人外出及聚居密切相关。

关于甲酒与徽州人外出务工经商的关系,从晚清婺源木商所编的《簰务杂要》来看,太平天国前后,外出的木材商人也是用甲酒来招待“主家”和来自婺源的“客友”(放排师傅)。

(五)

清代以后,在徽州的一府六县中,绩溪人以经营徽馆业著称于世,民间俗有“无徽不成镇,无绩不成馆”之说,意思是说,徽菜馆和徽面馆都是由绩溪人所开,特别是徽面馆,就犹如现在的福建沙县小吃一样,在全国遍地开花。而徽菜馆则档次稍高,其中,酒水之销售也是重要的一项业务。

在汉口贩卖“南酒”等之杂货店访帖

胡适的大哥,原来就在汉口经营两仪栈酒楼(徽菜馆),后因辛亥革命期间的兵燹战乱,两仪栈酒楼在劫难逃。根据1915年春二哥胡绍之写给胡适的信函,此前,“大哥在汉已将两仪牌子售去,自创一人义酒栈(牌名也),粗能自了一身”。另据1914年10月15日《胡母谕胡适》一信,两仪栈酒楼位于汉口得胜街二夹巷,而“人义酒栈”应即汉口长盛街中市的仁义栈,其主要的业务就是卖酒。至于所卖的是什么酒不得而知,不过,倘若结合上述冯汉五之书信,或许也包括甲酒的推销吧。

清代以后汉口新安书院附近的徽州人聚居区

近年来,绩溪当地发掘传统经济资源,重新包装推出了颇具特色的“徽州甲酒”,只是因为“无徽不成镇”之盛况早已成了过往烟云,再加上“甲酒”之“甲”,在读音上与世风不古的某一敏感词颇相接近,故而在皖南之外并未见其流行。

    责任编辑:于淑娟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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