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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张“按日计罚”大气污染罚单:3天不改罚款涨3倍
10月27日,上海环保部门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的罚单。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自10月起施行,与此同时,上海市环保部门开展了以燃煤锅炉整治为重点的“百日环保执法大检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于10月31日从上海市环保局获悉,10月27日,上海森库木业有限公司(森库木业)成为《条例》实施后首家受到最严厉的“按日处罚”的企业。因未进行有效整改,罚单数额从原来的2.5万元增加到10万元。
森库木业位于松江区九亭镇,主要从事各类木皮加工生产。10月11日,在对其进行执法检查时,环保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设有一台5吨锅炉,以废木材及木皮边角料等为燃料,加入木皮后锅炉烟囱长时间冒出大量黑色浓烟,存在严重的“冒黑烟”违法行为。
10月23日,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冒黑烟的违法行为,明确告知其如拒不改正,将按照《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01条的规定,实施按日计罚。
10月24日,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正式向该企业送达处罚文书。
10月27日,环保执法人员在对森库木业进行督察时发现,该公司未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依然存在烟囱冒黑烟的违法行为。
按照《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环保执法人员启动“按日计罚”执法程序,向企业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按照“按日计罚”的相关规定计算罚金。
由于原处罚数额为2.5万元,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10月25日)起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10月27日)共计3天,因此,环保执法部门对森库木业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3天×2.5万元/天=7.5万元),与原处罚金额合并共计10万元。
这成为《条例》实施后上海第一张“按日计罚”罚单。
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周浒表示,如果企业后续拒不改正,环保执法部门将再次作出“按日计罚”的行政处罚,如果遇到重污染天气,将对其产生污染物的设备进行查封和扣押。在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后,对因同一违法案件连续受到两次按日连续处罚、仍未改正的企业,将依据新环保法第60条的规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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