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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奢会案证人“花总”称出庭作证后遇袭,奢侈品上衣被撕坏

澎湃新闻记者 段艳超
2014-10-28 18: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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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世奢会”)诉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出庭作证后,证人“花总丢了金箍棒”(真名吴东)称,他在法院外遇袭。

@花总丢了金箍棒 称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外遭到袭击。


        28日下午3点31分,“花总丢了金箍棒”发微博讲述遇袭经过,“没流血,只是那流氓把我的杰尼亚(意大利男装奢侈品牌)外套给撕坏了”,并@平安北京(北京市公安局官博)。微博引发网友关注,截止下午5点15分,被转发556次,评论476次。
        “花总丢了金箍棒”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这是他第一次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出庭作证,此前只出具过证言。
        据“花总丢了金箍棒”讲述,出庭作证后,下午3点左右,他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来,车就停在门口10多米外。他看到门口站着几个人,有人尾随他。他刚上车,还没关车门,一名约30岁,身高1.75米以上的男子,突然冲上来抓住他的衣领。

        “花总丢了金箍棒”说,男子想把他拽下车,还朝他的眼睛打了一拳,被他躲开,结果打到了腮帮。“好在司机比较机敏,已经启动车子,我们离开现场。”

        “没想到法院门口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花总丢了金箍棒”说,下午3点12分,他报了警,后来民警回电要他到来广营派出所正式报案。他表示,晚上自己将到派出所报案,不过,在抓到人之前,尚无法确定袭击者的身份和意图。

        来广营派出所值班民警向澎湃新闻证实,确实接到该报案。

        世奢会诉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名誉权纠纷案,缘起2012年5月,“花总丢了金箍棒”对“世奢会”提出质疑,引起关注。当年6月14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南方周末》刊登的报道《廉价世奢会》,引发官司。

        2014年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在《南方周末》第一版显著位置刊登向“世奢会”的致歉声明,具体内容由法院审定。判决书还称,如被告拒绝刊登,法院将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承担。此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此外,“世奢会”针对相关的政府机关、媒体和记者提起了一系列的行政、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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