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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 全面取消农业税 为农民减掉沉重负担
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对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做出新的决策部署。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起点很低,需要从当时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的农业来开辟工业化、城镇化的资金积累,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农村社会不断发展,农民不仅要缴纳农业税等税金,还有村提留、乡统筹等费用,负担越发沉重。
这里是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政府,1992年,就在这几栋红砖房里,时任党委书记刘兴杰和镇长李培杰酝酿了税费“一次清”的方案,新兴镇也因此成为“全国农业税费改革第一镇”。
之所以要改,就是因为当年农民的负担太重。当时全镇农民人均年收入不过七、八百元,而要缴纳的税费就有十多种。
繁重的税费负担不仅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也让干群关系陷入紧张。
1993年6月,顶着“违纪”的风险,新兴镇按照新的标准征收税费和农民签订协议。
而在全国,为规范农村各种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河北正定、湖南武冈等7个省份的50多个县也都在积极探索农村税费改革经验。
1998年,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农村税费改革被列为改革重点。
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就在这一年,中央印发新世纪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一号文件,此后,中央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举措持续不断。
2004年,中央确定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开展全部免征农业税的试点,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当年,中央财政安排524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
2006年1月1日起,农业税全面取消。这一年的9月,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用自己铸鼎的传统手艺记录下中国农民告别田赋这件大事儿,铸造了一个“告别田赋鼎”。
据测算,2006年与免税前的1999年同口径相比,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250亿元,人均减负140多元,平均减负率达80%,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
来源:央视网
原标题:《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 全面取消农业税 为农民减掉沉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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