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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禁售织纹螺,毒素可致死煮沸也没用,尚无解毒药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郦晓君 综合报道
2014-10-27 17:1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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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水域、季节的不同,织纹螺所吃的藻类有可能有毒,也可能没毒,而含毒量也不相同。

        10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网站发布风险警示,要求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织纹螺的行为。

        食药监总局发布的消息显示,织纹螺中所含的河鲀毒素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深圳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科主管医师潘柳波接受《深圳晚报》采访时表示,织纹螺体内常会积聚赤潮海水中的有毒菌群以及河鲀毒素。而河鲀毒素是剧毒的非蛋白质神经毒素,毒性是氰化钾的1250倍,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

        当前正值食用螺销售旺季,但织纹螺却是餐桌上的“杀手”。卫生部门曾多次发出公告,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但近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仍有织纹螺在市场销售,且抽样检出含有高含量河鲀毒素,可引起头晕、呕吐、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可致死亡。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2014年7月,福州58岁的陈依姆在吃了六两织纹螺后出现中毒症状,进入昏迷状态。

        据《东南快报》报道,6月20日,陈依姆在吃了大约6两织纹螺后,开始出现头晕呕吐、手脚发麻等症状。

        陈依姆被送往当地医院半小时后,进入昏迷状态,手脚皮肤开始发黑。医生称,由于颅内长时间缺氧,很可能成为植物人。

        2012年,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国家原卫生部门下发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公告,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然而在福建等地,织纹螺仍是食客桌上的下酒菜。 因为水域、季节的不同,织纹螺所吃的藻类有可能有毒,也可能没毒,而含毒量也不相同。这也可以解释为何有的人吃织纹螺产生中毒,而有的人却没有中毒。

        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

        织纹螺,又名麦螺、海蛳螺、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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