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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中国籍男子拘留期间死亡案达成和解,日方赔偿218万元
有关2011年12月栃木县鹿沼警署拘留的中国籍嫌疑人刘忠胜(当时30岁)因未接受妥善治疗死于糖尿病事件,死者家属去年起诉栃木县政府索赔约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75万元)。双方于21日在宇都宫地方法院达成和解,据原告律师透露县政府将赔偿38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18万元)。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原告代理律师米山健表示,“虽然(原告对)赔偿金额并不认可,但我们认为这样的和解意味着警方有责任。希望今后对拘留管理制度加以改善。”
诉状称,2011年12月26日刘某因涉嫌擅闯建筑物被当场逮捕并拘留在鹿沼警署。由于患有糖尿病,主治医生开出了两种药物,但警官未联系主治医生,仅根据警医的判断开出一种,刘某于4天后死亡。
栃木县警方去年7月将该警署拘留管理课课长、前警医等3人的资料移交检方,理由是他们在刘某称身体不适时未采取必要措施,涉嫌业务过失致死。
事件背景
据日本共同社此前报道,日本栃木县鹿沼警署称,2011年12月26日刘忠胜与其哥哥(当时34岁)闯入了鹿沼市的一家无人店铺,被警方以涉嫌擅闯建筑物为由被当场逮捕,并拘留在鹿沼警署。而刘忠胜在拘留期间因糖尿病死亡。
报道称,刘忠胜于2011年12月30日早晨被确认心肺功能停止,送医后于当天下午被确认死亡。
2012年3月,死者家属对共同社表示,家属方认为警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死”,决定以“业务过失致死”的嫌疑向宇都宫地方检察厅起诉相关警员和警医。
据代理人及其家属称,死者为糖尿病重症患者,曾定期去埼玉市的医院看病。拘留期间,警医的处方上仅开出了医生所开的处方药中的一种药品。警署并未与先前的医院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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