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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夫妻离婚,都选择不要女儿……法院判了:不许离!
近日
江苏镇江一对“90后”夫妻
诉请离婚都不要女儿
被判不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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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出这一判决有何依据?
又是否合理?
为何不直接把孩子判给其中的一方?
01
起诉离婚都不愿意要女儿
法院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
据了解,该案当事人为江苏镇江的一对90后夫妻。两人于2016年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了女儿。近年来,夫妻感情不和,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并从2020年4月开始分居。
双方矛盾越来越大,妻子刘女士起诉至江苏省镇江扬中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丈夫赵先生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方面没有太大争议,但令人意外的是,二人都不愿意抚养身体健健康康的女儿。
刘女士称,自己收入不高,母亲身体也不好,没有能力抚养女儿;赵先生则表示,自己经常出差,父母年龄又较大,且孩子是女孩,跟着妈妈更有利于成长。
02
夫妻都想离却不判离
这合理吗?
扬中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虽均同意离婚,但孩子尚且年幼,鉴于二人未能妥善解决孩子的抚育问题,法院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
审理本案的扬中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双磊表示,在本案中,从经济条件、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各方面考虑,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当,孩子也没有与任何一方建立起特殊的抚养关系,但双方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态度都比较明确。如果法院强行判给男方或女方,抚养方势必会将孩子视为负担,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03
孩子判给谁
会考虑什么因素?
离婚案件当中,在考虑孩子最终判给谁这一问题时,法院一般会参考哪些因素呢?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在这一问题上,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平时与谁生活在一起、父母双方的工作情况、收入情况、身体情况、是否自愿抚养等,做出综合评价,作出最有利孩子成长的判决。
付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2-8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8岁以上的,将征求孩子的个人意愿进行考虑。
04
为啥不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和抚养权?
没那么简单
对于法院这一判决,有网友叫好,也有网友评论认为,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即使不判离婚,将孩子硬塞在他们手中,对孩子也并没有好处,应剥夺夫妻二人的抚养权、监护权,将孩子交给福利院或为孩子寻找有愿意收留的家庭,这样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对此,律师表示,这种看法是将问题过于简单化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合伙人律师明明指出,子女抚养问题,首要的责任人是其父母,应通过法规、政策引导父母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按法律规定,只有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这几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也就是说并未规定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子女时,该子女可被收养。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一般收养的是弃婴,而弃婴的父母双方有涉嫌触犯遗弃罪,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本案法官助理王双磊也表示,只有在父母严重侵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等情况下才会被剥夺监护权。本案中,夫妻双方都尽到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小女孩现在生活得好好的,没有受到虐待。”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使子女的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的状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民政部门和学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有关组织,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以看出,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除了有离婚的意愿之外,还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一致。这就意味着如果对子女抚养问题没有沟通一致,无法协议离婚。
据了解,本案目前已过上诉期,原告没有提起上诉。
来源:南方都市报、央视新闻
原标题:《90后夫妻离婚,都选择不要女儿……法院判了:不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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