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小宝专栏:老上海的智慧

小宝
2014-10-19 09:22
来源:澎湃新闻
专栏 >
字号

早期上海会审公廨审案情景。

        野蛮战胜文明,通常非常简单,比如焚书坑儒,下道收拾“以古非今”、“为妖言以乱黔首”的诏令,一把大火,一个深坑,指日竟功。文明改造野蛮,细水长流,千回百折,磨磨蹭蹭,时进时退。谁也说不准哪一天文明之树才能真正深植不摇。

        文明也有文明的过失、遗憾乃至罪恶。但一般老百姓,生活在崇尚法治的文明社会比较舒服,生活在崇尚暴力的野蛮社会比较难受。开埠以来的老上海至今为人津津乐道,就因为那是一个文明初发盛开的故事。细细琢磨,近代文明在上海开枝散叶,要依靠中外有识之士的智慧,其中的关键词叫妥协。妥协是老上海的智慧。

        外国人当年初进上海做生意,首要之务就是买地。市场经济商品生产,土地是基本要素。你开洋行立公司建工厂修码头,土地不是自己的,或者地权暧昧,业主随时可以收回抽走,生意根本做不成。但传统中国历来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土地个人私有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更没有出售土地给外国人的成例和法条,“购地之难,实百倍于吴淞之役”。这件事最后居然谈成了。外商退了一步:不再坚持购地的名义以及明确的土地所有权;官厅退了一步:允许外商以永租的方式取得土地。这就是老上海的土地永租制。

        土地永租的文件叫道契,由上海道台核发。道契的权利性质一直有争议。但在现实生活中,外商有了道契几乎等于有了土地所有权,盖房开店出租典让……无所不能。后来又有了华商道契(民国后改称土地执业证)。上海最早的民族资本企业,都是道契制度的受益人。

        你退一步,我退一步,就是妥协。你勇敢前进,我硬顶争锋,就是对抗。在正常的文明社会,冲突不可避免,妥协赢得进步,对抗伤害双方或多方。压倒性胜利的所谓赢家得意一时,其实遗祸后世。

        会审公廨是老上海更有意思、更为漫长的妥协故事。

        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租界内中国人的司法权旁落。首先确立了外国人的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取“被告主义”,被告为外国人由外国领事法庭审判。以后又设立会审公廨(Mixed Court),由中方谳员主审、外国领事陪审租界内的华人案件和华洋之间的案件。

        会审公廨和领事裁判权一样,无疑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侵犯。不过以当代人的眼光看,侵犯未必完全是坏事。邹容、章太炎的《苏报》案,是近代史上的名案,会审公廨设额外公堂开讯。章太炎在《苏报》上大骂光绪皇帝是“载湉小丑”,公堂上从容作答:“我只知载湉乃满人,不知所谓圣讳。‘小丑’两字本作‘类’字,或作‘小孩子’解。”清朝政府力争把邹、章二人引渡到南京审办,亏得租界工部局坚持“此租界事,当于租界治之。为保障租界内居民之生命自由起见,决不可不维持吾人之治外法权”,最后分别以两年、三年监禁结案。章太炎出狱后立刻东渡日本。如果移送清廷,章太炎很可能像同时期的革命党人沈藎一样“为清太后旨命杖毙”。鲁迅就会少了一个好老师,中国就会少了一点好学问。

        从更大处着眼,会审公廨也是中国司法体系文明演进、中国司法改革的一个起点。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的变革,都可以在会审公廨六十年的司法活动中找到大量实例。

        清末修订刑律,废除野蛮的笞刑、杖刑,用徒刑取代。取消这些肉刑,就是在上海租界内会审公廨开始试点。有趣的是,过去外国人一直反对肉刑,会审公廨试点后,怕痛的华人罪犯纷纷到公廨求刑,租界内监狱一时盗满为患。工部局不胜其扰,竟要求中方收回成命,恢复笞、杖刑罚。中方谳员关炯之——历届谳员里最有骨气的中国人——上书两江总督端方,称:“非复刑不足以示惩戒而保治安。”清政府没有理会。

        网上可以找到一张早期会审公廨的照片:主审陪审高坐堂上,中西随员两边排开,被告跪在地上,一派传统中国衙门景象。民国以后,法庭布局礼仪已经大变:审判人席位居中而设,原被告两造相对就坐,正是西方法庭的格局。两种图景意味深长,代表两次妥协。第一次向中国传统的妥协,不妥协就不能打破华夷隔绝的状态;第二次向现代西方的妥协,不妥协就不能开创中外联属的新局。民国创立,中国的司法文明初建,政府才能理直气壮地废除会审公廨,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收回中国的司法主权。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