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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轮巡视整改通报频现“五人小组”,至少24省份已建立
在已公布整改通报的9个省份中(共10个省份),有7个省份提及已建立党委“五人小组”,负责听取各省份内的巡视情况汇报。 东方IC 资料
2014年首轮中央巡视后,各地正陆续通报整改情况。
在已公布整改通报的9个省份中(共10个省份),有7个省份提及已建立党委“五人小组”,负责听取各省份内的巡视情况汇报。
这一机制的设立均被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范畴中。
例如,海南省委通报称,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关于对海南省委巡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反馈材料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其一便是建立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五人小组”报告巡视情况的工作机制。
福建省委通报称,明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由省委办公厅发通知,省委出会议纪要;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在通报中点出了“五人小组”的组成,即包括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
此外,北京、山东、天津、辽宁均在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及已建立“五人小组”。
新疆建设生产兵团亦有相关表述,稍有不同的是,该兵团建立了兵团党委“四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
省级党委“五人小组”已成各地巡视工作“标配”。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统计,31个省份当中,目前至少已有24个省份建立了党委“五人小组”。仅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西藏和青海暂未有“五人小组”的相关报道。
从云南、山西、河北、陕西、新疆等省份已被披露的情况看,“五人小组”均由党委书记、行政首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组成,这5个职位按惯例也都是省级党委常委固定班底。
综合各地报道看,党委“五人小组”会议有一个相同的工作内容,即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此形成制度。
《南方都市报》分析称,各省份巡视情况的汇报程序已明确为:首先由省级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五人小组”听取“专项汇报”,再由党委常委会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汇报”。
《法制晚报》援引专家分析称,“五人小组”成员在省一级权力结构中对决策影响最大,巡视组向“五人小组”专项汇报,有助于对问题整改的统一决策,加强省级巡视监督的执行力和效果。
不过,“五人小组”的职能并不仅限于听取巡视情况汇报。
例如,辽宁省委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内容中也提到了“五人小组”。
辽宁省委在通报中强调,建立健全比较择优机制。具体是指,党委组织部门在与党委“五人小组”成员个别沟通汇报时,对拟调整的正职,每个职位一般提出2至3名意向性建议人选;对拟调整的副职,每个职位一般提出2名意向性建议人选;在党委“五人小组”第一次会议酝酿时,正副职意向性建议人选一般可多于拟任职务人选,使党委“五人小组”成员在充分酝酿中实现比较择优、适才适位。
由此可以见,辽宁省委“五人小组”还在选人用人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事实上,党委“五人小组”此前曾在组织人事工作中频频出现。
澎湃新闻搜索各地新闻发现,地方党委“五人小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酝酿提名干部人选。
稍早前,山东省内被巡视县市在整改情况汇报中,亦提到了“五人小组”会议制度。建立这一会议制度的用意是,“严格干部任用程序,增强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从整体上看,起码在涉及干部任免及干部处理有关事项上,“五人小组”会议成了党委常委会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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