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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或试点废除预售制,余杭一地块被要求90%现房销售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2014-09-25 19:23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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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杭州余杭区一地块出让时规定90%面积须现房销售。这或是杭州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 CFP 资料

        9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获悉,该局对9月26日挂牌报价的杭州未来科技城83号宅地出台了严格的出让条件:竞得人竞得地块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可预售,其余建成后可现房销售。该地块出让面积60114平方米,容积率2.0-2.2,出让起价为63120万元。该地块的挂牌,标志着余杭区结束了为期半年的宅地出让空窗期。

        这或是杭州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7月23日澎湃新闻曾报道,杭州市建委相关人士透露,市相关部门正组织论证修订《杭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修订内容将涉及商品房预售制度,将提高商品房预售的门槛,或取消预售制度。

        此前,上海市曾在一处迷你地块上试点商品房现房销售。5月30日,上海市中心黄浦区原世博会浦西场馆附近的“黄浦区五里桥街道104街坊39/1宗地块”出让,面积6885.2平方米,容积率1.4,出让底价3.55亿元。预出让合同要求开发商不得预售,须以全装修现房销售。

        杭州83号宅地的出让同时对开发商的资金储备要求极高。竞价人必须支付保证金31560万元(出让起价的50%)。按约定,地块竞得人如果要退地,保证金将被没收;该地块出让价款分2期交纳,“第一期为一个月内交清出让价款的95%(含保证金),第二期为12个月内交清出让价款的100%”。出台如此严苛的土地出让政策,为杭州商品房预售制度实施以来首次。

        所谓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购买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势必存在一定的风险,但由于预售房屋在购买价格上要低于现房出售的价格,所以选择购买预售房的人不在少数。目前杭州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预售证,除应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据《钱江晚报》报道,一位内部人士称,余杭区83号宅地之所以出让条件如此苛刻,主要还是因为对目前的市场状况有顾虑,为防止后期出现烂尾现象,所以规定须现房出售,这样也能降低购房者的风险,对社会稳定有一定作用。

        澎湃新闻发现,杭州市区目前至少已有2个楼盘烂尾,如该市上城区中山御庭楼盘自2009年开始预售,原本应于2011年6月30日交付,但拖延至今仍未交付,已成烂尾。再如,2012年4月,杭州余杭区西城时代家园开发商金星房产因资金问题申请破产,该项目2006年开始预售,第3期790户几乎售罄时,资金链断裂导致停工数月,购房者蒙受损失,后区政府垫资收尾。

        浙江工业大学房产研究所所长虞晓芬25日向澎湃新闻表示:“现房销售是房地产行业趋于成熟的一个标志。余杭区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是地方政府处理土地与市场去库存化的一个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库存量与土地开发带来的双重压力。对开发商来说,这个规定带来最直接的就是资金压力,促使开发商以最低的价格拿地。有人担心现房出售会抬高房价,这不太可能,因为房价的变化取决于市场。”

        据杭州透明售房网数据,截至8月31日24时,杭州市区新建商品房可售135563套,其中主城区60671套,余杭区50872套,萧山区24020套。根据销售情况统计,主城区住宅出清周期需18个月,余杭区需19个月,萧山区需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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