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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比利时将对一强奸杀人犯实施安乐死
比利时接受了一名连续强奸犯弗兰克·范·邓·布里肯(Frank Van Den Bleeken)的安乐死申请。
比利时是为数不多允许安乐死的国家之一。近日,比利时接受了一名连续强奸犯的安乐死申请,以结束其心理上的折磨。
据港媒《南华早报》9月17日报道,比利时一名连续奸杀案的作案者,弗兰克·范·邓·布里肯(Frank Van Den Bleeken)已在监狱服刑30年。他在数年间多次要求政府帮助自己结束生命,因其“无法承受心理折磨”。他的律师菲尔彭(Velpen)称,布里肯将在数日后从布鲁日的监狱被移交至一家医院进行安乐死。
据悉,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合法化安乐死的国家。比利时于2002年将安乐死合法化,截至2013年,已有1807例安乐死记录。
但安乐死的要求也非常苛刻:安乐死受施者需要“有能力、并且意识清晰地提出‘自愿、深思熟虑并多次’的死亡申请”。
菲尔彭称布里肯满足所有法定条件,并且在过去的四年中感到“无法承担继续活着的痛苦”。
报道称,布里肯向比利时电视台表示:“我是一个人,不管我做了什么,我仍旧是一个人。所以,请给我安乐死吧。”布里肯认为自己对社会会造成威胁,因此拒绝了前期假释,但他认为对自己的拘留是不人道的。
《南华早报》消息称,布里肯曾要求进入隔离病房进行心理治疗,但被拒绝后要求对自己是使安乐死。比利时政府曾提出2014年后半年将能够允许布里肯进入一家新的隔离病房进行治疗,但布里肯随后执意要求安乐死。
布里肯在30年间曾出狱过一次,参加他母亲的葬礼。
他在一部记录片中说:“如果人们进行了性犯罪,(政府)应该帮助他们治疗。仅仅把他们关起来无益于任何人:对个人、对社会、对受害者都没有好处。”
2014年2月,比利时成为了第二个允许对患病儿童进行安乐死的国家,此举受到热议,并遭到各方游行抗议,称其“非人道”。
荷兰曾允许对12岁以上儿童实施安乐死,而比利时取消了这一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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