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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房车钱等1.24亿元,杭州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被判死缓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2014-09-16 18:23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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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缓。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原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新“落马”21个月后,9月16日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张新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决还对扣押、查封的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新在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心负责人期间,在丁桥兰苑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损失合计8900余万元,并给政府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被告人张新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受现金、轿车、房产、土地开发权及低价购房等形式,先后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24亿余元,并为请托人在项目开发、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被告人张新在任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期间,伙同被告人董一麟采用骗购市政府用于拆迁安置的商铺归个人所有的方式,侵吞公共财产合计1050余万元;此外,被告人张新利用职务便利,单独侵吞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公款30710元。

        2012年12月12日,一条“杭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张新落马,传名下有房产20多套,价值数亿计”的微博引发关注。当天下午,中新社、新华社相继发布消息,称张新正接受杭州市纪委调查。

        根据公开资料,1959年出生的张新系部队转业干部,曾在杭州下城区工作,后调至市房管局,历任宣传处干事、组织处副处长、处长、物业处处长等职。2002年前后调任市建委,任房地产业开发处处长。2008年4月调回市房管局,任副局长,分管保障房建设等工作;次年10月兼任市经济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据此前当地媒体报道,张新案另一被告人董一麟是杭州庆隆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新好友,2人曾合伙开公司。16日,董一麟被杭州市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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