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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运动员未提前申请被拒绝登机,特殊群体乘机有哪些规定?
近日,一条“盲人运动员称乘坐航班被拒绝登机”的新闻引发热议。盲人运动员李先生在网上发布短视频称,其在浙江温州准备乘坐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时,被告知不能登机。东航客服回应称,特殊人员需要提前4小时申请特护服务。
那么,残障人士无人陪伴、未申请不能登机的规定合理吗?特殊群体乘机又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事件
未提前申请特护服务
盲人乘客被拒绝登机
李先生表示,他在浙江温州准备乘坐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时,被工作人员以无家属陪同、飞机不在廊桥停靠、机型没有运载盲人旅客的指标等理由拒绝登机,不得不滞留在机场,经反复沟通才被允许改签到当天更晚的航班。
对此,东航方面回应,视听障碍旅客属于特殊旅客,须在航班起飞前至少4小时申请特护服务。“可以通过东航的App、官网以及通过客服申请,另外只能处理东方航空或上海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
接受媒体采访时,李先生称,他知道需提前申请,但该行程是临时决定的。有网友表示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也有网友认为“安全是建立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上,航空公司遵守规则没有错,要求提前申请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特殊旅客的出行安全”。
北京青年报记者登录东航App订票页面时看到,其中确有《特殊旅客服务条款》,其中分类《视听觉、语言障碍类旅客服务须知》中明确表示需要提前申请无障碍服务,且最迟在航班起飞前4(含)小时提出。具体内容页面则有《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东航提示如果特殊人群不方便填写也可以致电客服协助填写。
内存
特殊群体无陪伴人员乘机相关规定
对于航班上载运无陪伴人员且在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人数,《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航班座位数为51-100个时,为2名;航班座位数为101-200个时,为4名;航班座位数为201-400个时,为6名;航班座位数为400个以上时,为8名;载运残疾人数超过上述规定时,应按1:1的比例增加陪伴人员,但残疾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一倍;载运残疾人团体时,在按1:1比例增加陪伴人员的前提下,承运人采取相应措施,可酌情增加残疾人乘机数量。
国际航司针对“特殊旅行”的规定
新加坡航空在特殊旅客服务帮助中指出,对于行动不便的旅客,为做出必要的安排,请尽量在航班起飞前至少48小时与当地新加坡航空办事处联系。此外,新加坡航空要求行动不便的旅客务必至少提前2至3小时办理登机手续。
法国航空在其特殊协助服务中指出,对于单独出行的听力及视力障碍旅客,可以协助办理登机手续、前往航班、离开航班及领取行李等帮助。法航建议旅客,在预订及出发前最少48小时提出协助的要求。
解读
特殊规定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为保护残疾人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规范残疾人航空运输的管理及服务,中国民航局修订发布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5年正式实施,为残疾人乘机出行提供了较为规范和细致的规则和流程。
管理办法明确,“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是指购买或持有有效客票,为乘坐客票所列航班到达机场,利用承运人、机场和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符合适用于所有旅客的、合理的、无歧视运输合同要求的残疾人。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航空旅行的机会,为残疾人提供的航空运输应保障安全、尊重隐私、尊重人格。
为什么特殊人员乘机需提前申请?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强调,无陪伴人员的残疾人,应当在订座时将残疾情况、所需服务及协助要求等信息告知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同时,承运人应尽快答复定座的残疾人,是否能够满足其乘机需求。
据民航资源网文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授、民航资源网专家许凌洁介绍,航空运输不同于地面运输,高空、高速、严格的安全要求对旅客参与航空运输活动作出了一些有别于地面运输的特殊要求,普通旅客均要遵守,而特殊旅客由于自身健康、心理等可能行动不便,可能危险增加,此时为保障特殊旅客的权益以及航空运输的正常秩序,有必要作出一些特别规定。
特殊旅客,包括残疾人行动不便,尤其是没有陪伴的,自己无法独立完成上下机、紧急撤离等事项,需要航空公司派专人照顾,飞机直接靠廊桥,也才能使用轮椅。而地面在给航班分配机位时,很多时候是提前确定的,如果要变更涉及机场调整,又涉及机场的资源调配,如果没有一定时间进行调整、协调,无法保证残疾旅客顺利乘机。
因此,需要旅客提前告知相关情况和需求。至于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航空公司资源和所涉及的机场资源,以及调配能力,不是什么时候想用就能用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是民航系统性的体现之一。
(原题为《特殊群体乘机有哪些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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