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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教授剽窃案续:博士学位早被撤销,职务早被免了
9月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了重庆大学刘洪彪涉嫌剽窃一事。9月11日晚,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回应称,2013年5月本院2010届博士毕业生刘洪彪发表的研究论文《晚清县级以下基层政权对地方社会的监控》被举报涉嫌抄袭。同年12月30日,经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决议,撤销刘洪彪已经获得的历史学博士学位。
川大历史文化学院还表示,要以此为鉴,对全体博士生导师和全体博士研究生再次加强诚信教育,要求全体师生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学院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严肃处理一切类似事件。
另据中国新闻网报道,重庆大学9月11日发布消息回应此前媒体报道“重庆大学教授论文涉嫌剽窃”。据重庆大学通报,该校教授刘洪彪此前已向校方承认抄袭论文。
对此重庆大学回应称,刘洪彪抄袭论文情况属实,学校已经在2013年对此问题做了初步处理。
2013年6月,刘洪彪主动向学校详细报告其论文抄袭问题并书面作出深刻检讨。重庆大学于当年11月作出免去其所担任的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主任职务的处理。
目前,重庆大学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将继续了解情况、深入调查,学校将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规定进一步作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目前《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已撤销发表的论文《晚清县级以下基层政权对地方社会的监控》,并在《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发表撤稿声明。今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将不再受理刘洪彪提交的稿件。
重庆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历来十分重视学术道德建设,对学术不端始终持零容忍的态度。
“刘洪彪同志论文抄袭事件虽为个案,也暴露出学校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的不足。”该负责人称,学校将深刻吸取教训,抓好学校学术道德和学风方面所存在的薄弱环节,严防学术不端事件的再发生。
9月10日晚,刘洪彪本人亦发表道歉声明,表示将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并诚恳接受社会大众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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