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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停车3分钟应熄火?南京防污染新招引关注
9月9日下午,《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立法听证会召开,10名听证代表就“机动车停车3分钟熄火”、“住宅楼禁建餐饮企业”、“重污染天机动车限行”、“违法排污企业断水断电”等“热门”条款展开了讨论,并提出立法建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对“机动车停车3分钟熄火”的相关规定,听证代表普遍认为,立法有其必要性,但条例草案缺乏细化要求和监管措施,执行起来难度较大。
机动车怠速过程中,尾气排放量会翻倍
条例草案第43条规定,“南京市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
听证代表、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车辆工程系鲁植雄教授对此表示,他个人支持这项规定,“车辆怠速过程中的尾气排放量约是正常行驶时的2到3倍,产生的污染应该说是相当大的。另外,怠速过程还会造成气缸磨损,甚至有可能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对于有司机担心频繁启动发动机是否会造成汽车损害,鲁植雄称,市场上常见的发动机,按每天启动10次计算,可以有15年的寿命,因此这并不会造成多大影响。
听证代表、东南大学杨丹老师认为,怠速熄火有其必要性,但由谁执法、如何进行监控、3分钟的时间怎样去界定,这一系列的问题在草案中并没有得到体现,相关规定欠缺可操作性。南京资深环保志愿者王少明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还表示,如果操作起来确实有难度,可以考虑将这项规定设定为“提倡性”条款。
也有代表对该项规定有反对意见,来自南京脑科医院的姚亦峰表示,怠速熄火不应该“一刀切”,统一设置3分钟的时间要求。他举例说,比如有些向学校运送饭菜的食品冷藏车,如果3分钟就熄火,里面的饭菜变质了由谁来买单?因此,对一些特殊性质的车辆,可以把时间延长到10分钟。此外,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有量化的处罚标准。
鲁植雄还提出,可以考虑推广一种怠速熄火系统,当驾驶员踩下刹车时,系统就会自动熄火,再次前进时,发动机就会重新启动。“使用这种系统肯定会增加成本,可以考虑为此设立专项资金进行补贴。”听证代表、媒体人宋军也表示,实施“停车3分钟熄火”需要一定的激励措施。
重污染天,中小学是否必须停课仍存悬念
条例草案第59条规定,“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污染预警等级,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包括: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或者限制排放大气污染物,机动车限行,实施气象干预措施,疏散受到污染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 ”
姚亦峰表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仅仅机动车限行还是不够的,考虑到孩子的身体健康,学校停课是非常有必要的。
南京环保公益组织代表李春华也表示,条例应当加入“中小学停课”的相关条款。澎湃新闻了解到,2013年12月初,南京中小学幼儿园曾因持续雾霾天启动过“停课”举措,然而,今年南京市重新修订相关预案,只有当AQI(空气质量指数)大于450时,才启动红色预警,中小学才可能停课。
对于条例中“违法排污企业断水断电”,“摩托车贴环保标志”等条款,10位听证代表基本全部赞同。而“住宅楼禁建餐饮企业”,虽然多数人表示支持,但一位餐饮店听证代表则坚持,“一刀切”的做法将影响到数万人的就业问题,而且对一些基本没有污染或污染小的店面也并不公平。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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