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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男子约姑娘吃饭,表白遭拒后为索要一半饭钱大闹派出所
湖北十堰市一男子请心仪女孩吃西餐表白被拒后,向女孩索要一半饭钱,两人因此在当地派出所闹了6个小时。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永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请人吃饭属赠与,吃完了不能反悔。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如果事先没约好谁买单,在依据习惯处理时又产生争议,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只能根据公平原则,“收益多少,付多少。”
澎湃新闻从事发所在地十堰武当派出所官方微博了解到,27岁男子何某对朋友介绍的姑娘龙某一见倾心,一个月来,多次约龙某出来吃饭,可龙某一直拒绝。最终在朋友在场的情况下,两人一起吃了3次饭。
8月31日晚,何某打算表白,并特意请龙某去十堰市一家西餐厅吃饭。饭后何某买单198元,随后向龙某表白, 不料龙某一口拒绝他,称两人不合适。
何某想着请龙某吃这么多次饭,对方却不喜欢他,于是向龙某提出,要么跟自己谈朋友要么就平摊当晚的饭钱,还自己100元。龙某不愿意,两人为此纠缠不休,最终何某报警,称龙某诈骗。
在派出所,两人从晚上10点多一直闹到第二天凌晨4点,争累之后,才离开派出所。不料4点15分,两人又一起回来了,龙某气得将一百元饭钱扔到何某脸上,称不想再与何某有任何瓜葛。
在民警劝说下,两人约定改天找个时间把双方的朋友约出来一起解决这个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永生认为,男生请人吃饭表白被拒很正常,但这样就要回饭钱,在情理上是说不通的;而在法理上,请人吃饭,被请的人不需要付钱,这在民法上属于赠与,对方接受邀约,“吃完饭之后,赠与已经完成了,不能反悔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也告诉澎湃新闻,这种事情是个小概率事件,在情理上很少发生,而且浪费了行政资源,“根本谈不上诈骗”。
丁金坤进一步分析,如果预先没有说好谁买单,又消费很高(比如两万),还没有法律规定,那就按照一般习惯由召集人付款。
“不过一男一女吃饭,在中国还是男性买单比较多,况且是男性请女性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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