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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再现:9000万粒流入市场,重金属铬最高超标65倍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实习生 沈亭亭 通讯员 杨杨
2014-09-02 20:4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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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工业明胶”代替“食用明胶”,经过“打胶”、“排胶”、“切胶”、“次品挑拣、成品包装”4道程序,9000万余粒重金属铬含量严重超标的“毒胶囊”就这样流入市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月2日从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获悉,因非法生产“毒胶囊”,潘柏海等11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该院批准逮捕。

        据警方统计,从2014年2月至7月,潘柏海的生产窝点除被现场查获,共非法生产有毒空心胶囊9000万余粒,已全部流入市场。“所有胶囊均在宁海生产,后运往绍兴新昌县售卖,具体的流向仍在调查中。”宁海县检察院人士告诉澎湃新闻。

铬含量最高超标65倍

        现年56岁的潘柏海是新昌县儒岙镇人,曾在台州临海市一家药业公司上班,从事胶囊生产。因公司经营不善,老板用一套生产空心胶囊的设备抵作拖欠潘柏海的1万多元工资。2014年2月,潘某带着设备在宁海县深甽镇租了4间厂房,并从老家雇用了章某等10名老乡,11人开始生产胶囊。

        《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按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

        而潘柏海等人生产空心胶囊使用的正是废料做的工业明胶。经“打胶”、“排胶”、“切胶”、“次品挑拣、成品包装”4道程序,潘柏海等人将生产出来的空心胶囊卖给了王某甲(刑拘在逃)、官某(刑拘在逃)、章某(刑拘在逃)、王某乙(刑拘在逃)。

        7月22日,因被群众举报,宁海县公安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查处了该窝点,查扣空心胶囊成品6箱(约44.2万粒)、空心胶囊半成品102.9公斤、空心胶囊边角料724公斤、空心胶囊回料13袋、明胶50袋、食品添加剂着色剂1箱、制胶囊设备等。潘柏海和现场作业的工人共10人被当场抓获。7月23日,负责运输“工业明胶”和“空心胶囊”的朱某被抓获。

        经检测,被查获的空心胶囊及生产原料中,重金属铬的含量均超标,最高的超过正常标准的65倍。铬是一种毒性极大的重金属,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

2012年央视曾曝光“毒胶囊”

        潘柏海的老家绍兴新昌县儒岙镇是全国有名的胶囊之乡。2012年曾因生产销售“毒胶囊”而轰动全国。当时,全县共有几十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年产胶囊1000亿粒左右,约占全国药用胶囊产量的三分之一。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胶囊里的秘密》,对“非法厂商用皮革下脚料造药用胶囊”进行了曝光。节目描述,“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毒胶囊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时,要使用含铬的鞣制剂,因此这样制成的胶囊,往往重金属铬超标。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最高超标90倍”。

2012年12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警方展示部分查获的毒胶囊。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河北、浙江、江西、山东、安徽等地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8名,查封胶囊生产企业、明胶生产企业28家,查明涉案胶囊5亿余粒,召回铬超标胶囊(剂)药品12.3亿余粒,查封涉案企业的生产线94条,查明胶囊产品和工业明胶产品销往各地的80余家药品及食品生产单位的事实。

        2013年2月6日,新昌县人民法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清、赖三学军、潘晓冲等7人不同程度刑罚,其中主犯王清获刑11年。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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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严管严惩,才能重塑社会公信。
    2014-09-03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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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是特殊商品,做的是良心产品。故意违法生产这样的产品,应该让其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才有威慑力。
      2014-09-03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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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这种事情屡禁不绝?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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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成本低的出奇
          • 2014-09-03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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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 t lv k l
        2015-09-07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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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一样
          2015-09-07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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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胶囊的去向应一查到底,决不能半途而废。对违规采购原材料的制药企业应严惩。
            2014-09-09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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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制假药毒食者应以死刑处之!
              2014-09-03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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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这个胶囊的药企为什么不招回 最少也要公示 否则不是害很多人还在吃 这个就是犯罪 应该严惩 出了事都是百姓买单 这个只会越来越多 企业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 还要追究采购的责任 用这个肯定有回扣
                2014-09-03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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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到的有多少 让造假者自己吃多少。不会再有下一个
                  2014-09-03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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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身体危害这么大,主犯11年,是不是违法成本太低了?
                    2014-09-03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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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耶,吃死人不偿命。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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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杀手时刻威胁着百姓的生命,政府的渎职总该向百姓有一交代。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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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部门在那里?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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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严查葯企和医院之间的利益输送,杜绝这些问题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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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不关医院事好吧
                              •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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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心去哪儿了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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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杀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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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毒胶囊铬超标90倍,2014年,超标65倍。这是业界良心?还是有关部门的丰硕战绩?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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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查!重刑!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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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对这种事件要穷追猛打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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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不缺法律,缺的是法律成了摆设,某些人天天吹空调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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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企的采购人员也要处以极性!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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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就要毙了!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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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生產假冒僞略 有毒有害食品的人 應該和 故意殺人犯 同罪!
                                            2014-09-02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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