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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1亿重罚车险垄断:太保平安在列,人保免罚
9月2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对汽车行业再下罚单。只是这次针对的不是汽车经销商或者零部件企业,而是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和地方行业协会。
国家发改委此次就新车折扣系数以及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问题,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当地22家保险企业纳开出罚单,罚款总计高达1.1亿元。
其中,总计占车险市场份额过半以上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保产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产险”)的三家龙头公司均榜上有名。令人“瞩目”的是,浙江省行业保险协会也因领导、组织垄断协议被处以50万元的最高罚款。
至此,包括先前对12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开出12亿元罚单,国家发改委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审查已覆盖整个汽车产业链的上、中、下各端。
限制财险公司价格竞争
根据群众举报,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不低于0.95;对上年有赔款的9座以下客车按车价分别使用折扣系数,其中50万-100万元的不低于0.9,100万元及以上的不低于1”,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所谓新车折扣系数,就是在认定保险车辆为新车的前提下,给予符合多项条件的车主一定的车险优惠比例。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正常情况下,财险公司在费率上相互竞争,投保人选择质优价低的财险公司并支付保费,财险公司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有关公司达成协议,固定保险费率折扣幅度,实际上限制了财险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有关行为已经违反了《反垄断法》,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浙江保险业协会负主责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反垄断调查中,国家发改委调查认定,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是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是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保险行业社团法人组织,主管单位为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协会的主要职责为,在保险行业内承担着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五项”职能。
“在本案中,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不仅组织企业开会固定价格,还会专门批评不执行价格的企业,因此被认定为‘性质特别严重’。”中新社援引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的话强调称,目前一些行业协会还是按照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方式来工作,这容易使其成为价格垄断的组织者和策划者。
因此,国家发改委依法对负主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
人保财险免除罚款
而在被罚的23的险企中,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的罚款数额列前三,分别为2070万元、1599万元和1029万元罚款,其余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被处以35万-96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和平安财险浙江分公司因先后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依法对其免除或减轻罚款:中国人寿减免罚款比例分别为90%,最终受罚金额为112.7万元,平安产险则或45%的减免,而人保财险是惟一一家被免除罚款的险企,国家发改委也未公布其应罚数额,但根据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其当年机动车辆险总收入为141751万元。
此外,在被调查的浙江省境内全部32家财险公司中,包括美国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日本爱和谊日生同和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国泰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等9家企业均未参与垄断协议,依法停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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