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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判决一起盗卖女尸案,配阴婚陋习致盗尸案频发
8月28日,陕西白水县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近日审理判决了一起盗卖女尸案,被告人孙银合犯盗窃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9日,法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被告人盗卖女尸用于配阴婚。
白水法院称, 2010年12月20日凌晨,被告人孙银合雇佣两名外地务工人员(身份不详),携带铁锨、手电筒在白水县林皋镇桃洼村挖墓盗得一具女尸,欲卖掉从中获利。此后,孙银合伙同被告人翟根勤、杨喜成、常建平、谢随林(在逃)将尸体运往陕北寻找买家时,被洛川县警方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银合盗窃尸体,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余三被告人翟根勤、杨喜成、常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九个月刑罚,并处罚金。
不过,白水法院并未提到女尸被盗卖后的用途。8月29日,澎湃新闻致电法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本案被告人盗卖女尸用于配阴婚。
阴婚又称冥婚,是指未婚男子死后,家属为其找一位死亡的未婚女子,葬在一起,完成形式上的婚礼,女尸被称作“鬼妻”。澎湃新闻检索发现,这一始于汉代的陋习在近年沉渣泛起,由此引发的盗卖尸体案屡见报端。
据西安晚报报道,陕北一个四人盗尸团伙在2011年冬季,盗卖女尸10具,获赃款24万余元。该团伙为使女尸体卖上高价,还对尸体进行清洗处理,并伪造医院的尸体出库档案。据陕西电视台报道,绥德一男子三年盗卖女尸8具,非法获利20多万元,每具女尸售价为2-3万元不等。
此外,陕西还曾发生过活人被卖做“鬼妻”的事件。2013年6月,华县一对夫妇,将患有脑瘫的18岁养女婷婷(化名)卖给他人做鬼妻,同时还签了一份配阴婚委托协议书。而人贩子丁某,甚至已私下找人做好了婷婷的死亡证明。丁某将婷婷运往临汾时被警方截获,从而避免了一起活人做鬼妻的惨剧。
而更为极端的案例是杀人卖尸。法制网报道称,2011年5月22日,王海荣等三人在延安市姚店镇杀害一孕妇,后将尸体以2.2万元的价格卖至延安市延川县配阴婚。据媒体报道,2006年,陕西男子杨东艳等三人先后将两名女子杀害,尸体被运到山西配阴婚获利。该案件同时涉及多起掘墓盗尸倒卖配阴婚的案中案,陕西某医院停尸房看守者涉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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