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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为什么迈克尔·布朗不能是奥巴马的儿子?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陈栩
2014-08-25 09:03
来源:澎湃新闻
全球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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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弗格森事件本身还未水落石出时,奥巴马如果轻易做出评论,反而是不明智的。CFP 资料图

        2014年8月9日,在美国密苏里州弗格森,18岁青年迈克尔·布朗被警方射杀。布朗“手无寸铁”,身中6枪,之后激起北圣路易斯地区黑人居民的不满。200名左右黑人随后开始游行,后发展为暴乱。该事件与两年前乔治·齐莫曼事件异曲同工。

        2012年2月26日,17岁青年特拉沃恩·马丁在佛罗里达桑福德郡遭到治安联防员乔治·齐莫曼枪击致死。马丁手无寸铁,新闻报道称齐莫曼因为马丁“身着黑帮服饰”,穿着宽大连帽衫而怀疑马丁购买毒品,事实上,马丁仅仅去隔壁街便利店购买“彩虹糖”。

        然而,两年两次事件奥巴马给出的却是截然不同的反应。

        2013年当齐莫曼被宣判无罪时,以桑福德地区为首的黑人社区联合起来进行了游行,随后美国多个地区黑人发起游行。奥巴马随后表态,称“马丁可能会是我的儿子,换句话说,如果在35年前,我可能就是他。”

        然而这一次,布朗并不是他的儿子。

        仅仅不到一年,奥巴马针对弗格森案的发言,却只字未提种族问题。

        “显而易见的是,大部分人都在和平示威,但仍然有少部分人不是。”奥巴马所指的是在弗格森地区发生的骚乱,部分黑人在抗议游行期间开始对商铺进行打杂抢。而北路易斯地区警方对此的反应也相当浩大。当地政府却采取一系列军事化行动来应对抗议群体:州长宣布紧急状态和宵禁令,警察用闪光弹、催泪瓦斯驱散人群,坦克横陈街头,国民警卫队也随之出动。事态随后激化成一场严重骚乱。《纽约时报》曾刊文称当地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更适合巴格达,而非密苏里州的一个郊区城镇。

        “我们需要的是相互治愈,而非相互厮杀。”奥巴马说。“现在,我们需要做的是确保法制的公正实施,在弗格森,我们应当区分和平示威,表达正当、甚至长期的不满,而非上街投掷燃烧弹,这些人当中,有些人甚至不是弗格森居民,但他们在破坏法制,他们在阻碍进步。”

        这一次奥巴马并没有打“种族牌”,他说迈克尔·布朗之死是一场“令人心痛的悲剧”。

        这是否是说奥巴马是一名“机会主义”?在从政当中的民意变化,身为黑人的他是否在这次的表态上摒弃了自我呢?

        《华盛顿邮报》评论员提出了两中解读:1. 与特拉沃恩·马丁不同的是,射杀布朗的并非一个热血冲头的安全联防员,而是受训6年的警察。2.布朗案造成的抗议引发了暴动行为。

        就第一点而言,奥巴马并不想将警方暴力和种族主义联系起来,即便是在紧急情况下也是一样。而后者,则是美国政客在处理口径是必须做出的一些处理。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武装“镇压”,或是“军事化平定”的行为,奥巴马是支持的呢?

        《洛杉矶时报》报道称,8月23日,奥巴马提出了对警方经费进行审查,表示“警备武装和军队之间应当有很大的区别,这一条界限不应当被模糊。”

        事实上,奥巴马的表态是“理性”的。弗格森发生的暴乱并非偶然,北圣路易斯地区作为一个庞大的黑人社区,主导的行政机关却都是白人,市政和警方中黑人均占极少数,这也导致在一个黑人为主的社区内,黑人族群本身的“话语权”却不及真正的“少数人群”。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布朗案成为了一颗石子,打破了本身暗流涌动上层的平静水面,激起了一层大浪。

        那么,对布朗案强调“感性”的不满,有可能激起更多的过激反应。奥巴马做出“马丁可能是年轻的自己”的评价时,马丁枪击案已过去一年。人们对事件的真相和认知都更加完善,对于枪手是否“无辜”也有了答案。在弗格森事件本身还未水落石出时,奥巴马如果轻易做出评论,反而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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