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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称目前大学学费上涨在居民可承受范围内,京沪不涨
随着新学年启动,高校学费上涨的话题引发广泛关注。8月21日,教育部对此给出了官方答复,称学费上涨的省市不足三分之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已调整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另有6个省份正在启动相关程序。上海和北京均已明确表示,两地高校今年不会上涨学费。
教育部:收费水平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8月21日,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学校收费调整表示,2012年,国家关于稳定学校收费标准的政策到期,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了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该负责人称,调整节奏比较平稳,总体情况分为三方面:
一是已调整收费标准的省份不到三分之一。
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分别是: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另外有6个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程序,分别是: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
二是学费涨幅多在20%-35%之间。
各相关省份大多是根据不同专业制定了不同的学费标准,不同专业涨幅不同。如江苏,文史类和体育公安类专业涨幅为13%,理工类专业涨幅为23%,医学类专业涨幅为47%。有的省份不同学校涨幅不同,如湖南,一本学校涨幅在18%-30%,二本学校涨幅为6.7%。宁夏由于原来的收费标准偏低,这次涨幅相对较大,但新标准的绝对数并不高:文史类新标准4000元,涨幅54%;理工类新标准4400元,涨幅57%;医学类新标准5300元,涨幅76%;艺术类新标准8000元,涨幅23%。
三是总体上严格履行了规定程序。
各相关省份均能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学核定生均培养成本、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一些省份在这一过程中探索了新的做法和经验,如山东省邀请媒体代表来抽签决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浙江省请消费者协会参与组织召开听证会,得到了当地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澎湃新闻了解到,今年上海和北京暂不涨学费。
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上海市高校的收费仍然按照“沪价行(2000)120号文”或“沪价费(2006)015号文”的规定执行。即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特殊热门专业不超过6500元,艺术类专业不超过10000元,高职教育不超过7500元。北京市发改委也明确表示,北京高校今年不涨学费。
学费上涨会不会造成家庭负担?
教育部表示,目前的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用“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来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的实际承受能力是目前比较通行的研究观点。
据统计,2013年我国城镇家庭户均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户均人数)为77092元,农村家庭户均收入(人均纯收入乘以户均人数)为34516元,均比2006年增加了2倍多。
从已经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9个省市区来看,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一般专业在4000-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12000元之间。新标准占当地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均低于8%,最低的是江苏省为5.6%;占当地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最高为21%(湖北和广西),最低为9%(天津)。
从全国来看,2013年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学费为5775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7%。公办高职高专学校生均学费为5164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5%。
总体上说,目前的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教育部表示,国家的资助政策已成体系,可以从制度上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目前全国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的各种资金,总金额在1500亿元左右,其中,政府投入占比超过75%,比2006年增长了13倍多。
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已调整收费标准地区对学生资助也有一些新动作。
在严格落实国家现行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这些地区均要求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发生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
各省均按要求设立了收费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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