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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制乳标为牛奶”涉嫌欺诈,职业打假人告蒙牛

澎湃新闻记者 吴恒 实习生 周婷婷
2014-08-25 09: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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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叶光正认为“调制乳”不是“牛奶”,给调制乳安上牛奶的名字涉嫌欺骗消费者。 CFP 资料图

        因将“调制乳”当“牛奶”卖,职业打假人叶光近日把蒙牛等企业告上法庭。8月19日,叶光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调制乳中含有水分,却当成牛奶卖,这个行业涉嫌集体隐瞒事实。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的定义,调制乳是指“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采用适当的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而纯牛奶则没有任何添加。

        因此叶光认为,“给调制乳按上牛奶的名称,就是欺诈,因为从营养含量(脂肪等)上来说,调制乳的标准与牛奶是相差20%左右的,且允许添加水分和添加剂,长此以往,消费者的利益会受到损失。”乳业专家陈瑜表示,“调制乳使用牛奶标识在行业内比较普遍,虽然有些消费者能够知道是“调制乳”,但不排除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

        据羊城晚报报道,8月13日,叶光就蒙牛旗下的“新养道珍养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奶特香草口味牛奶”等产品与包装标签标示的名称不相符,涉嫌欺骗消费者,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叶光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还没有开庭审理,法院告诉我起诉副本还未送到蒙牛那边,但是蒙牛通过第三方跟我联系了,想跟我谈调解的事儿,我说还是公开地通过法院审理吧。”澎湃新闻随后致电蒙牛公司,其客服人员称,“以后蒙牛调制乳产品的名称会逐渐转变成‘调制乳’,但是并不是因为打假的影响,而是根据国家标准来的。”对于第三方调解的事,客服表示不知情。

        叶光诉重庆本地乳业公司的案子在8月18日进行了开庭审理。据京华时报报道,重庆光大集团主动要求和解,承诺将改正标签并接受了叶光的诉讼请求:退还货款、赔偿500元、承担诉讼费用。叶光同意了和解。

        叶光表示,将“调制乳”标注为“牛奶”的现象在乳制品行业很普遍,调制乳中含有水分,却当成牛奶卖,这是因为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在里面,这个行业涉嫌集体隐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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