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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杀藏野驴案”当事人故意隐瞒单位信息,或受严肃处理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邢丙银 综合报道
2014-08-18 11:14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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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杀藏野驴案”有了新进展:嫌疑人陈海生和李明并非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员工,而是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8月16日,西藏阿里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局发布了这一更正及声明。

西藏阿里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局发布的更正及声明。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这份更正及声明书中看到,阿里森林公安局称,该局也将对两位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严肃处理,并在案件结束时,发布相关更正信息。警方称,两名嫌犯为试图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隐瞒其工作单位信息,误导办案人员。

        此前,微信、微博中转载了一条“‘虐驴男’活割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的图片。照片显示,蓝天白云下,一名身穿牛仔裤、黑色T恤、戴着墨镜的男子站在辽阔的草原上,满手是血,正残忍地用刀从藏野驴身上割肉。

        阿里森林公安局调查后初步了解,8月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陈海生和李明从札达县曲松乡返回县城的路途中,用车追赶、撞击藏野驴,致使藏野驴被撞倒在地。随后,犯罪嫌疑人陈海生用随车携带的刀子将藏野驴开肠破肚,将其内脏挖出,最后把藏野驴尸首,用车运到札达县城内的工地上,把肉分给自己工地上的工人吃。

        经初步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其犯罪实施地为札达县曲松乡和香孜乡的“朗懂萨”(小地名)一带,共猎杀了一头藏野驴。

        据负责办理此案的阿里森林公安局局长旦达此前向新华网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海生和李明均为陕西天宇电力公司员工,分别任图电队队长、项目队队长,犯案前住在札达县城。

        新闻报道出来后,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否认李明和陈海生是其公司员工。经阿里森林公安局调查,虐杀藏野驴案犯罪嫌疑人系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并做了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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