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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公司起纠纷,特警被指持冲锋枪包围抓走10余农民工
8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采访发现,事件源起九同公司和四川诺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诺特公司”)两家单位为开挖同一工地土石方起争端,一方上前阻止施工,一方拨打电话报警。
律师李汶洁称,现场双方并未发生真正意义上的肢体冲突,警方却持冲锋枪抓人,似有插手经济纠纷之嫌。澎湃新闻采访获知,郫县政法委、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事。
两家公司施工合同起争端
“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老老实实打工挣钱,有一天会被警察抓走,还被拘留。”谈及这场遭遇,农民工杨自华至今心有余悸。
杨自华,46岁,四川南部县人。2010年初,他加入九同公司,成了一名建筑工。随后,杨自华和其他民工一样,被公司安排到郫县城区“海骏达•蜀都1号”建筑工地开挖土石方。
根据杨自华的描述,今年6月10日,他和其他工友照例像往常一样前往该工地施工。上午9时许,一群不明身份人员闯入建筑工地,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同时将工地大门门锁破坏。杨自华报警,民警前来,了解得知,闯入工地的为诺特公司施工人员。对方称,他们也签订了土石方施工合同,将组织人员进场开挖土石方,但拒绝出示任何施工合同。
难道建筑工地一女二嫁?施工合同难道出了什么问题?平静的建筑工地突然起了争端,九同公司只好暂停土石方开挖,拟待弄清事情原由后再行施工。为防止开挖工具失窃,公司安排杨自华等10余名民工看守工地。
7月11日14时许,诺特公司工作人员驾驶一辆挖掘机前来,强行进入工地施工。杨自华等人发现情况不妙,上前阻止,挖掘机被迫停下。
特警持枪抓走工地10余农民工
杨自华说,对方报了警。很快,辖区郫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4名警察前来,拍照取证。一名带队警察要求挡在挖掘机前的民工离开,遭拒。
“我们签订有施工合同,并且施工了好几年了,凭啥要求离开?!”杨自华等人辩解。
杨自华说,带队警察大喊“不让的话,就给我全部抓起来”,同时拨打电话要求增援。同在现场的农民工谢家英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所谓的阻止,也仅是站在挖掘机前不准施工,大家与诺特公司工作人员之间并未发生真正意义上的肢体冲突。
10分钟不到,数辆警车呼啸而来,至少30名全副武装的特警跳下车来,迅速将包括谢家英在内的10余农民工团团包围。谢家英称没有经历过这种阵势,顿时有些懵了。
“这些特警不由分说,抓住我们就往警车上拖。”谢家英哭诉,当时,她怀里抱着仅有两岁的孙女,特警也将其一同塞进了警车,吓得孩子哇哇大哭。
杨自华等多名被抓农民工说,这些特警前来抓他们时,根本不听解释和申辩,架起人就往警车上拖。在这过程中,工地上还响起两声“砰、砰”的枪响,“把我们都吓坏了。”
安装在建筑工地门口的监控摄像头,如实记录下了警方抓人的情景。澎湃新闻获得了一段时长共8分20秒的监控视频。从7月11日14时53分开始,可见特警们两两一组,负责押一名民工上警车;押解两名农民工后,随后其他民工们被依次带上警车,未见反抗。14时55分,数名特警与一名已经上车的农民工发生推攘;1分钟后,特警见警车副驾驶室内一名抱着孩子的农民工下来,立刻将其塞回去,遭拒,几名特警将其押向了下一辆警车;14时57分,一名女子被推攘倒在了地上;14时58分,躺在地上的女子被特警抬上了警车,其间,一名手持冲锋枪的民警在警车旁来回走动,还拔掉了枪栓,将枪举在了手上;15时01分,现场10余民工先后被押上警车,持枪民警回到警车上,迅速驶离工地。
被抓的杨显茂称,当天被抓的共16人,除一名两岁小女孩外,全是九同公司的农民工。大家又渴又饿,直到次日14时左右,16人中有12人被释放,杨自华等4人则被警方以扰乱工地施工秩序为由,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警方被指鸣枪抓人
两家公司因合同争端而阻止施工,双方并未发生肢体冲突,是否该出动大批特警抓人?现场农民工并未给警方带来威胁,是否该鸣枪示警? 7月22日,从拘留所出来的杨显国、杨自华、杨显茂等人开始向郫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要说法,但“警方未予理会”。
从8月14日起,杨显国等人开始在郫县论坛、四川麻辣社区等论坛里发帖,陈述他们的这一遭遇。多名农民工称,他们至今不明白,两家公司扯皮,警方为啥要持枪抓人?
被抓农民工谢家英告诉澎湃新闻,“砰、砰”枪响,吓坏了她的两岁小孙女杨思涵。自从派出所回来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孩子每到深夜都会在睡梦中哭醒,需要哄好一阵才能让其再次入睡,估计枪声已给孩子造成了心理阴影。
针对农民工们所称在双方并未发生肢体冲突情况下,是否该出动大批特警抓人这一问题,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汶洁称,警方处置现场有两个时间段:一是接警后民警出警维持秩序;二是在发现现场混乱、无法控制局面时可以请求增援。但从当天事发情况看,在双方并未发生肢体冲突下,出动大批特警,并持枪抓人,确实兴师动众。
李汶洁称,既然是双方有争端,而警方却单方面对九同公司杨自华等4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有失公正。
民警是否在这种状态下可以鸣枪示警?澎湃新闻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只有在发生抢夺、抢劫、聚众械斗或以暴力方法抗拒、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情况下,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
多名农民工回忆,事发当天,大家都很配合,并未给警方带来威胁,然而警方依然鸣枪示警。这让他们很不解。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九同公司副总经理杨显茂告诉澎湃新闻,发生争端的“海骏达•蜀都1号”建筑工地,属于成都市海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石方由佛山市顺德诚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总承包。早在2010年2月10日,九同公司就与该公司签订了土石方分包合同。随后,按照合同完成了该项目的一、二期施工和第三期部分施工,先后开挖已有4年多时间。
杨显茂说, 目前仍有数百万元工程款未结算。今年6月10日,诺特公司也称,其与成都市海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石方合同,并强行进入工地施工。
“我们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在未弄清原因时不能让他人施工是正常的。”杨显茂称,发现情况后,公司多次找过海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询问原因,对方一直未给说法。
杨显茂称,事发后,诺特公司也派人进驻在工地上。目前情况是,两家公司对峙,互不相让,但双方未发生肢体冲突,工地已停止施工。
8月14日中午12点半,澎湃新闻前往位于四川郫县城区的“海骏达•蜀都1号”建筑工地找诺特公司核实情况。“你找哪个?”自称诺特公司的一男子问到。澎湃新闻表明身份并提出采访要求,当场被拒绝并被轰赶了出来。
“海骏达•蜀都1号”工地土石方开挖,为何出现两家公司争端?海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庆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公司与诺特公司签订的是第三期工程,而九同公司与佛山市顺德诚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之间属于分包,双方是如何签订的不得而知;现两家公司为开挖土石方出现争端应属于合同纠纷,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至于警方为何抓人?只有警方才清楚,开发商不晓得。
争端双方未发生肢体冲突,警方为何持枪抓人?该事件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如何处理?
目前,九同公司已就该事件分别向郫县人大、政协、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以书面形式反映。杨显茂称,除郫县信访局电话回复这属于经济纠纷,要求当事双方自行调解外,其他部门还无回应。
“目前,郫县政法委、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事。”四川郫县公安局政工监督科包姓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但有关该事件的详情,得到县委宣传部的许可后方能接受采访。对于警方有无开枪、为何出动大批特警抓人,包姓负责人均未回应。
随后,澎湃新闻前往郫县县委宣传部,宣传部网络办主任杨子立称,已看到论坛里的一些帖子,对相关情况有所了解。不过,他以成都市相关宣传纪律为由,要求澎湃新闻提供采访提纲,送成都市委宣传部,等候采访通知。
8月14日中午,澎湃新闻按其要求提供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时,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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