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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削权总经销商,引发“海淘”进口车正规化猜想

澎湃新闻记者 胡苏敏
2014-08-09 09:08
来源:澎湃新闻
自贸区连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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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进口车指的是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买下,并引进中国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这种形式进口汽车的特点是,便宜,但售后服务不够完善。  东方IC图

        外资豪车品牌在华频遭反垄断之际,“海淘”进口汽车的生意有望搞大。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在上海自贸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工作方案》已经上报至商务部,目前尚未批复。不过,这并不影响该项业务小规模展开。在没有明确禁令的情况下,这买卖不少贸易商已经干了十几年。

        平行进口汽车正是海淘进口汽车的“学名”。简单理解,平行进口车指的是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买下,并引进中国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这种形式进口汽车的特点是,便宜,但售后服务不够完善。

【价格】“普遍比4S店售价要便宜15%-20%,越贵的车差价越大”

        在上海自贸区筹划上述试点之前,大量的保税区已经开展相关业务多年。

        一名上海资深进口汽车贸易商告诉澎湃新闻,平行进口汽车最大的特点是价格比国内市场更低,这在豪华汽车上体现的更为明显。

        当然,你要有办法通过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核,让这些“美规车”甚至“中东车”进入中国市场。

        “我是两年前从上海的一家贸易公司购买的宝马x5,当时4S店价格超过100万元,我的车75万元,足足便宜了25万元。”一名车主告诉媒体,买“海淘车”就是冲着价格优势去的。从发票单据来看,他的车在美国售价近40万元人民币,加上28万元的关税和两三万的杂费,贸易公司赚了5万元。

        汽车贸易商的说法与陈姓车主相当。

        上海某汽车交易市场招商经理说,平行进口汽车和4S店的售价差别,要看车型,通常车价越高,差价越大。通常会控制在15%-20%。一些价位本来就比较低的进口车,可能差价在10%,甚至不到10%。

【三包】“交给保险公司处理,维修价格看齐市场价”

        差价是很明显,但问题来了——平行进口汽车是不享受“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政策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你从正规途径购买的平行进口车,在两三年内出了问题,就一定要进4S店内挨宰。

        前述资深进口汽车贸易商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贸易商从海外渠道买入汽车进口到国内,一般“三包”会交给保险公司做,就是说,在保质期内出了问题,保险公司会出钱。维修这块,有的交给下游的经销商解决,有的品牌商也愿意参与。而且,这种愿意接单的经销商中,不乏正规的4S店。

        这名贸易商在上海干这行已有十余年。他进口的汽车品牌主要包括奔驰、宝马等,每年有100多辆的进口量。

        至于这种维修保养的实际服务效果,基本上取决于平行进口车贸易商授权的维修点的布局密度,“维修的价格是跟市场价差不多的。”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还提醒,有些“美规车”、“中东车”有一些针对当地市场的专门设计,在中国使用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包括加的油不同,对汽车也可能造成影响。

【政策面】从小3C到3C

        这种规格不同与常规渠道的进口车,在经过海关、检验检疫关卡时,就会碰到问题。

        一名检验检疫人士直言,平行进口汽车在检验检疫这边,3C认证是个大问题。(3C认证是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全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写即CCC。)

        这名人士介绍,即便在上海自贸区,3C认证也是个绕不过的坎。该人士认为,即便一线可以免于验证,二线也要实施验证,已经获得3C认证的,对轻微不符合项,要实施区内整改。比如,灯的颜色、仪表盘的英文说明等。

        这较早前的政策已有所松动。一名资深业内人士说,早前不符合中国标准的货物,是不会让你整改的,因为根本不允许进关。彼时,平行进口车贸易商较常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在汽车进入中国之前,加贴小3C标志,做好整改。

        这么做的成本很高,所以进口的数量做不大。

        一名资深行业人士说,平行进口车的量远没有经销商渠道那么大。目前看,一般平行进口车的量不超过汽车总进口量的20%。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去年可能平行进口的汽车在10万辆左右,占总进口量的10%不到。

【变化】工商总局削权总经销商

        今年,事情可能起变化。

        8月1日,工商总局率先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虽然工商总局强调,这是一项简政放权之举,但不少经销商认为,上述政策的出炉,意味着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的总代理制,效力将逐步被削弱。

        工商总局公布的文件中提出,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有观点认为,《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授予了进口车企建立销售渠道的权利,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总经销商,具有提供车辆、建立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等多项职能,因此他们就具有从车辆报关、销售价格,到确定经销商利润空间、经销商网络建设,再到品牌宣传等进口车的整个链条的“主宰权”。

        工商总局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工商总局的政策可能为目前的局面打开一道口子。

        值得一提的是,《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三部委发布,而新的政策仅由工商总局一家提出。新近针对多家外资车企的反垄断,同样由工商总局发动。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工商总局的新规,暂时还很难打破《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以来建立的市场格局,但总经销商被削权是大势所趋。

        上海自贸区的试点方案,同样有待时间检验。毕竟,目前各大汽车厂商具备的经销商、4S店网络等条件,是平行进口车贸易商难以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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