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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采石厂未做环境治理致男童溺水死亡,负责人“躲起来”
7月29日16时许,在枫林村娄新高速采石厂遗留下来的空洞形成的大水坑边,四个小孩在水坑边玩耍,其中村民蔡立彪五岁和三岁的两个儿子掉进水坑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孩子的家属为了防止尸体腐坏,把遗体放入了冰柜内,迟迟没有安葬。然后,他们又在事发地点搭起棚子不停的哭诉。
枫林村村民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地点在当地不仅有一个村的中小学生上下学要路过,每天都有近百名孩子经过。
据《潇湘晨报》报道,事故前,枫林村11组一位村民的小孩在水坑边戏水时,掉入水中奄奄一息,幸好有人经过抢救出来了。而就在事发前2天,一村民家的牛在放牛途中从石头开采山顶摔下,当场直接死亡。
资料显示,该采石厂为了修建娄新高速而建立,于2011年5月动工生产。2012年12月16日,娄新高速公路通车,采石厂也于12月12日停产关闭。此后,采石厂未将地面修平,目前可见深浅不一的石头空洞,最深处达近2.5m深。
据《潇湘晨报》记者了解,村干部曾为了这个安全事故隐患点,多次向上级部门报告,申请填平石头坑洞,但没有得到处理。在事发现场,没有任何安全提示警示牌。在经常滚落的石崖壁上,看不到铁网遮拦,施工方把高速路上需要的石头开采完毕,一走了之,目前找不到工地负责人。
失联的村长与采石厂负责人
根据新化县国土局2013年12月出具的一份《关于申请退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的报告》显示,采石厂曾于2011年2月缴纳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29950元。采石厂关闭后,向国土局申请退回备用金。
地质环境管理的业务人员以及镇、村相关领导组成验收小组到实地查看和对当地村民进行调查走访,村委会出具了一份《村民意见调查表》。国土局确认矿井对当地地质环境影响不大。于是,国土局退回了这笔备用金。
而蔡立彪的哥哥蔡立雄对澎湃新闻说,这笔备用金本来是给村长潘新明,由村里自己解决后续的环境治理,但后来这笔钱又被采石厂的负责人胡忠辉拿走。
他认为,当时村委会出具的《村民意见调查表》系国土局伪造,“事故主要责任在国土局,他们根本没有到现场验收。”有其他村民也表示,国土局当时没有到采石厂验收。
于是,8月6日16时左右,蔡立彪爬上了国土局的楼顶,以跳楼相威胁讨说法。在相持了2个多小时后,蔡立彪因中暑被消防队员救下,随后被送至医院治疗。
8月8日,澎湃新闻致电村长潘新明与采石厂负责人胡忠辉,但他们的电话均无法接通。而当初处理备用金一事的国土局邹姓股长得知记者欲对该事采访时,忙说:“我没时间,开会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目前负责处理此事的新化县政法委刘小平主任说,国土局当时是把备用金给了村干部,村里说自己可以解决地质环境治理问题。但后面这笔钱是否又到了胡忠辉手上,他表示不清楚。“目前,我们也在找村长和采石厂的,但都躲起来了。”
刘小平说,两个孩子的死亡与国土局和县政府没有关系,如果家属不满可以走法律途径。但目前县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协调此事,会给予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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