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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裸官”数量也应该“裸示”
至7月底,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基本结束。各省份组织、纪检等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裸官”数量。而调岗则最快要待本月底才能到位。初步排查发现了多少名裸官?对于记者的追问,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裸官”对于各地而言,依旧是一个敏感问题。(8月6日《新京报》)
“裸官”摸底调查工作完成之后,公布“裸官”数量,应该是个顺理成章的环节,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客观要求。可见,10余省市以“具体数据不便透露”为由,拒不公开“裸官”数量,令人无法理解。毕竟,“裸官”数量,并非是不可公开的一种秘密。至于媒体称“裸官”是个敏感问题,就更令人难以认同了,既然治理“裸官”已成全国统一规定,还有什么“敏感”可言?
相反,如果各地不公开“裸官”数量,政府信息公开不充分,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即便是治理“裸官”工作做得再好,也难以得到公众认可。一方面,不公开“裸官”数量,难免会让人们产生当地“裸官”数量惊人、不好也不敢公开的猜测和质疑;另一方面,不公开“裸官”数量,治理“裸官”工作的透明度就无法得到真实体现,更给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落下了空间。
相形之下,广东不仅率先公开了“裸官”数量,而且治理“裸官”工作也走在了全国前列。据6月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截止目前,广东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特别是,广东规定,对于“裸官”,今后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可以预料,随着铁腕治“裸官”的强力推进,“广东无裸官”的愿景,将会变成现实。这显然值得各地效仿。
可见,“裸官”数量也应该“裸示”。公布“裸官”数量,是治理“裸官”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只有公布了“裸官”数量,才能使治理“裸官”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治理“裸官”的数量等情况,才能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当然,公布“裸官”数量仅是手段,治理“裸官”才是根本目的。因此,让“裸官”变成“裸民”,应成为干部任用的一种“标配”。对那些执意要“裸”,或已经“裸”了的官员,先行免职,使其成为“裸民”,再进行审计调查,让一些违法“裸官”变成“裸犯”;对于那些暂时未查出问题的“裸民”,则紧盯不放,防止其伺机外逃。(光明时评/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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