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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售假淘宝有无责任?温州:服务商不应对明显侵权视而不见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2014-08-07 17: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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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曾表示,打假和知识产权是淘宝网面对最重要的两个问题。 CFP 资料

        淘宝网店卖假货,淘宝要不要承担责任?针对网络经济发展中新出现的法律问题,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6日发布《关于为网络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会议纪要》,统一审理规则。

        8月7日,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纪要》内容适于温州所有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处理,专门为网络经济发展制定司法保障意见,在全国法院属首例。

        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在与网络经济有关的民商事案件审理中,为防止财产转移等,对涉案且具有实际经济价值的虚拟网店,法院可采取诸如冻结等方式的财产保全措施。但是,网店不同于现实资产,其最大价值在于人气,一经冻结保全,停业的网店价值便随之贬损,造成当事人权益损害。对此,温州中院提出“网店托管”模式。《纪要》指出,网店被保全后,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网店可暂时委托给他人继续经营。

        《纪要》还对网络环境下电子证据的认定规则进行了完善。此前,电子证据一般要经公证机关公证才会被法院认定有效。温州中院认为,对在证据形式上存在瑕疵,如未经公证保全,但不影响侵权事实认定的电子证据,可综合考虑案件事实予以采信。

        如果网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淘宝等网络服务商是否要承担责任?《纪要》提出,既要根据“避风港规则”(能证明无恶意,且在权利人通知侵权后能删除链接),不使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过重的注意义务;又要从主观过错认定方面入手,对非常明显的侵权行为网络服务商不应视而不见,如不主动移除侵权链接,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通知,也应认定侵权。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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