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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货贸协商拟8月底重启:已就降税模式达成共识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两岸经合会)第六次例会8月5日在北京召开。
台湾希望将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机构)额度与服务贸易协议脱钩处理,先行单独上路。但会议并未对此进行讨论,因涉及专业层面的问题,决定交由两岸金融沟通平台进行讨论。而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与大陆自贸区对接的议题,会上也未谈及。
不过,两岸货物贸易谈判重现曙光。
台湾“经济部次长”卓士昭称,两岸货贸协议事涉市场开放及产业利益,需更多时间准备,双方商定在两岸经合会后尽快安排下次协商,初定8月底举行。
卓士昭还称,虽然两岸服贸协议尚未生效,但双方已同意,目前经合会下所设的服贸工作小组运作无需暂停,双方仍将探讨适当的合作领域,以推动两岸间的服务贸易合作。
此外,双方在两岸货物贸易协议文本协商上,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两岸已就降税模式达成共识,同意市场开放分五种降税安排,分为五篮:A篮(立即降税)、B篮(五年内降税)、C篮(十年内降税)、D篮(15年内降税)、E篮(排除降税)。这与自由贸易协定的降税安排颇为类似。
两岸货贸协议目前已进入个别产品市场开放协商阶段,双方对于彼此关切的重点产品将逐项讨论。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优先争取出口的主力产业,包括汽车、石化、面板、工具机等,都希望争取进入立即降税的A篮当中。
海基会副董事长张显耀也说,两岸经济合作已走到历史关键时刻,期待未来能尽速完成货贸与争端解决两项协议协商,为两岸经贸往来开创完善环境。
在争端解决协议部分,双方已就协议的前言、适用范围、专家审议组的职能、审议期限及争端解决费用的承担等内容达成诸多共识。
在两岸产业合作上,工作小组积极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在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显示、汽车及纺织等六个产业分组推动相关工作,并决定在第七次产业合作工作小组成立医药产业新分组。
此外,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上,卓士昭称,台湾电子电机同业公会(电电公会)已在苏州设立第一家代表处,双方将继续推动后续相关工作。希望今年底前,能完成大陆海外贸易联合会台北办事处,以及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公会东莞代表处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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