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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培养道学先生的“守则”可以休矣

2014-08-02 19:38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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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贽是明末思想家,他对当时士林中人有个入木三分的评价:“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大意是说,这些人表面上道貌岸然,谈吐儒雅,满口责任担当,仁义道德;但朝思暮想的却是荣华富贵,其行为与猪狗差不多。

        道学人格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好谈“道”,不谈“器”,只考虑宏大无比,远在天边的大问题,对于近前的日常事务,则羞于言及,无知无识。正因为如此,他们有很多正确的废话、深奥玄远的理论、吓死人的道理,但在日常生活中,则缺乏基本的交往训练,表现出来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境界,甚至比贩夫走卒还要差。

        这种分裂人格的大量出现,说明不可对传统的人格塑造陈义过高。但是传统以其强大惯性,以各种面目,隐身还魂于今天的一些人格教育,比如2004年出台,即将被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就是其中一例。

        2004年版的《中小学生守则》,道学意味仍然很浓,以其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为例,表面上是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制教育,但四个要求中,至少有三个是宏大词汇,且都是大学教授皓首穷经研究的大题目。难以置信,作为未成年人的少年儿童,该如何理解“法律意识”,又怎样去“增强”它。这些术语对他们来说,只是名词而已,他们注定无法理解其内涵和外延。可以想象的是,他们能对这一条款倒背如流,但不知道日常生活中该怎么办。

        在8月1日公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条款被修改为“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明显照顾到少年儿童的生活世界和认知能力,尽管“征求意见稿”对“法治”的理解未见得准确,但与2004年版相比,实为一个进步。这对减少嘴上有法律,而心中无规则、无法律,不无裨益。

        注重日常训练和养成,是“征求意见稿”的最大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启动了告别“道学先生”的程序。

        此外,如何导入对高端政治话题的认知,一直是中小学人格教育的难题,这次“征求意见稿”也有可喜突破。

        上世纪80年代,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曾经访华,当年的初中生考时事政治时,很多学生记不住这么长的外国名字,有的学生便断开为“伊丽莎,白二世”,念念有词,反复背诵。这样的政治教育适得其反。在少年儿童的政治教育中,如何避免陡然接触高端政治话题带来的类似尴尬?“征求意见稿”有一个合乎情理的修订:由原来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修订为“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这一修订,比较符合少年儿童的认知能力。“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都属集合名词,也是高端政治话题,它需要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才能把握。而少年儿童的思维能力尚处于感性思维阶段,加之他们的公共生活空间非常浅陋狭小,因此对“人民”和“中国共产党”这样的概念不可能有恰当认知。而“热爱”是很高的要求,提出这样的要求,这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接受心理。强为之,便是培养道学先生的思路,只能增加日后政治生活中的口是心非之徒。

        在人格养成中,不可简单粗暴地把小公民当成无主体性的物体,以为倒进价值观的瓶子就可以成型。这种思路完全忽视了人的自由意志在人格养成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的人格教育,一定建基于实践,实践一定先于基本价值观的形成,值得欣慰的是,《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体现了这个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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