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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福柯逝世30周年︱福柯“新书”论坦白
俄狄浦斯:你是不是把他所问的孩子给了他?
牧人:我给了他;愿我在那一天就死了!
俄狄浦斯:你会死的,要是你不说真话。
牧人:我说了真话,更该死了。
俄狄浦斯:孩子哪里来的?是你自己的,还是从别人那里得来的?哪个公民,哪家给你的?
牧人:看在天神面上,不要,主人啊,不要再问了!
在古希腊文学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关于真相的争斗,争斗通常以对天神宣誓继而坦白的形式展开。换句话说,宣誓和坦白等在西方文明的开端处就已出现,但对这些“话语行为”及其政治含义却一直缺乏系统的讨论。
福柯的“新作”《做错事,讲真话》(Wrong-Doing, Truth-Telling: The Function of Avowal in Justice)如其副标题所示,讨论的正是“坦白在正义中的作用”。说是“新作”,其实收录的福柯去世前3年即1981年在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所做的一系列讲座。这些讲座此前从未出版,大概是为了纪念福柯逝世三十周年,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今年六月精心编辑出版了这一本讲座集。承蒙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惠赠,本人得以第一时间读到此书。
该书的出版无疑是近年来福柯研究中的一件大事,因为如编者所言,在福柯早期关于疯狂、犯罪和性经验的研究与其晚期的希腊罗马时代主体性的研究之间,《做错事,讲真话》构成缺失的一环。与已经编辑完成的十三卷《法兰西学院演讲》一起,《做错事,讲真话》将是福柯研究中绕不过的一块基石。
《做错事,讲真话:坦白在正义中的作用》书影。
在给天主教鲁汶大学所作的这六次讲演中,福柯主要考察了“坦白”(avowal)在西方权力史中的一系列演变。从这方面说,《做错事,讲真话》构成某种福柯意义上的政治话语的谱系学。在讲座中,福柯曾指明何谓“坦白”:“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坦白使主体确认自身之所是,将自己与这种真理捆绑在一起,并将自己置于与他人的依赖关系中,与此同时,调整与其自身的关系。”这里我们无疑能看到“话语-权力”与主体性的纠葛,同时,我们也能将其与福柯后期提出的“主体解释学”联系在一起。
当然,如同福柯开展的任何一种谱系学考察,对“坦白”的知识学考古也离不开对具体文本、案例和事件的解读。有时候,福柯对文本、事件的解读往往比他自己提出的思想更为有趣,或者至少,解读与创造在福柯那里占据同等重要的地位。比如,在第二次讲座中,福柯就对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做出别开生面的政治话语解读;同样,在第三、四次讲座中,福柯也对斯多葛派哲学和早期基督教中的“内心检视”以及“精神指导”进行了比较研究。
福柯发人深省地指出,索福克勒斯的戏剧诗《俄狄浦斯王》中,人物对话在司法框架中展开。福柯并且提出,古希腊戏剧本身就是对其所处时代法律体系的一种表现,而这一点在这部戏剧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俄狄浦斯王》的情节我们都已经很熟悉了,不过,福柯在这里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亦即,为什么俄狄浦斯到最后才认识并承认关于自身的真相呢?因为毕竟,通过神谕、对话、歌队的唱诵等形式,各种迹象都在不断向俄狄浦斯揭示这一真相。在福柯看来,这个问题涉及他所谓真相的展现过程或“真理程序”(alethurgy:alethic + liturgy,前者来自古希腊语alētheia“真理的”,后者来自古希腊语leitourgia“仪式”)——只有通过恰当的真理程序,主体即剧中人物才能承认自身的真相。此外,福柯认为,在《俄狄浦斯王》中存在两种“识别”,亦即俄狄浦斯王对自身真相的辨识以及歌队对真相有效性的确认。只有在同时满足这两种“识别”的条件下,剧中的真相才能够浮现。在这里,歌队代表着悲剧观众,代表着雅典的民众。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歌队才能成为某种司法裁定机构。
在《俄狄浦斯王》中,信使与牧羊人的对话才最终使得俄狄浦斯接受自身的真相。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一对话以严格的司法程序展开:首先是对个人身份的质询,其次,因为信使和牧羊人的奴隶身份,他们不得不说出真相,换句话说,他们不得不“坦白”。换句话说,相比阿波罗的神谕、忒瑞希阿斯(Tiresias)的预言或俄狄浦斯与其母亲伊俄卡斯忒(Jocasta)的对话,正是因为其严格的司法程序以及坦白的出现,信使和牧羊人的对话才成为一种有效的真理程序。并且,在剧中,歌队也承认了这种坦白的有效性,而面对这种坦白,俄狄浦斯也不得不接受关于他自己的真理。在福柯看来,也正是面对这种坦白(即使不是来自他本人),俄狄浦斯才能够说出“我”:“是的,正是我犯下那些罪行,正是我……”
在第三、四次讲座中,福柯还对斯多葛派和早期基督教中的“坦白”程序进行了比较研究。简单地说,在斯多葛派和早期基督教中的隐修主义(monasticism)那里,我们都能发现某种“内心审视”(examination of conscience)。福柯比较了塞内加和圣约翰·克里索斯托(St John Chrysostom)的著作,认为斯多葛派和早期基督教两种“内心审视”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斯多葛派那里,内心审视与某种行为准则相关,审视是为了将自己的行为与准则相对照,以便更好地遵守。而在早期基督教中,审视是为了发现灵魂中隐藏的某个秘密,这个秘密指向教徒隐藏的某种罪恶,在发现这种罪恶后,教徒就能够对自己施加审判、进行谴责,以便将其排除。
与“内心审视”紧密相关的是“精神指导”,而如果说“内心审视”主要针对的是主体对自身的权力,那么“精神指导”则涉及在真理的发现中主体与他者的某种权力关系。当然,在“精神指导”这一点上,斯多葛派和早期基督教也存在明显不同。比如,同样是在塞涅卡那里,我们能够发现某种向他人的坦白。在寻求他人的“哲学的慰藉”时,人们总是要坦白自身的各种过错或缺点,在某种意义上,这类似于为自己的灵魂列一张清单(expositio animae)。同样,在隐修主义中也存在精神指导,尤其是对那些刚刚进入隐修院的新人。但在福柯看来,隐修主义的精神指导具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精神指导要求绝对的服从。这种服从是持续性的、纯粹形式主义的并以自身为指向,其最终目标是达到基督教徒的三种德行:谦卑、忍耐和温顺。当然,在斯多葛派的精神指导中同样存在服从,但如福柯所展示,这种指导是阶段性的,其最终目标是从比自己更优秀的人那里学习、掌握某种行为准则。
纵观“内心审视”和“精神指导”中的坦白程序,斯多葛派和早期基督教呈现出一种根本的差别。在斯多葛派那里,坦白关涉的主要是行动,而早期基督教中的坦白关涉的则是思想。如福柯所展示,在隐修主义中僧侣的思想本身就是一种过错,因为思想是流动的并时刻发生着变化。换句话说,思想本身就是一种“扰动”。由此,僧侣就需要进行不断的坦白,一旦某种“扰动”发生,他就要立刻将其变成语言,吐露给他人。在福柯看来,基督教对主体施加的权力正是建立在这种不断的吐露之上。
当然,福柯是在鲁汶大学法学院的邀请下所做的讲座,这或许可以解释该书题目中的第二部分:坦白在正义中的功能。受时间所限,福柯对刑罚体系中坦白的功用只做了初步的讨论。简单地说,在福柯看来,因为精神分析的发展以及民事、刑事中责任理论的演变,现代刑法体系需要一种新的对主体的知识,这种知识不同于此前的刑法体系中坦白所能提供的关于罪犯的知识。但即使如此,坦白也并没有消失,毋宁说,它变成现代刑法体系的绊脚石或一个内在分歧点。因为最终来说,在面对罪犯的时候,代表正义的法官总是要提出下面这样一个问题:“我已经知道你所做的事,我也知道如何处罚你,那么现在告诉我,你是谁?”
在《做错事,说真话》包含的附录中,该书的两位编者对鲁汶讲座的语境进行了巨细匪靡的解读。事实上,在《性经验史》中,福柯就已对“坦白”的重要性加以提示。用他的话来说,“西方社会成为一个特殊的坦白社会。坦白的影响无远弗届:在法庭上,在医学中,在教学中,在家庭关系中,在恋爱关系中,在最平常的关系中,在最庄重的仪式上。大家坦白自己的罪行,坦白自己的罪恶,坦白自己的思想和欲望,坦白自己的过去和梦想,坦白自己的童年,坦白自己的疾病和不幸。”换句话说,在福柯看来,这已是一个全民坦白、全民吐露心迹的时代。他曾经许诺,将在《性经验史》的“真理权力”部分对包括坦白在内的各种“话语行为”做进一步的解读,但如我们所知,这一部分从未完成。这也就使得《做错事,将真话》具有了独特的重要意义。
此外,《做错事,说真话》的两位编者还进一步将这些讲座放置在福柯思想的三条演变轨迹上,亦即对刑法和刑事正义的探讨,对自我技术的分析以及批判哲学的建构。当然,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做错事,讲真话》似乎还涉及福柯前后期思想从政治到伦理的某种转向。对于热衷这一“转向论”的学者来说,鲁汶讲座似乎为他们提供了证据。但细致的文本阅读会向我们揭示,这一转向并不存在。或者说,即使存在某种转向,它也并不存在于政治和伦理的层面上。事实上,通观福柯前后期的著作,我们会发现它们始终将政治和伦理结合在一起,即使其强调程度不同。在这种意义上,转向论只是学者们为了制造话题所进行的人为建构而已。
以上我们回顾了福柯《做错事,讲真话》中的一些基本内容。当然,这种回顾只能是极其简略的。值得一提的是,《做错事,讲真话》一书的编辑整理工作异常出色,书中不仅包括编者们依据录音、手稿等各种资源努力还原的讲座内容,还包括福柯在同一时期所做的三次主题相关的访谈。此外,在内容丰富的语境解读之外,编者们对注释、引用书目等的确认工作也处处可见其细致、专业。结合如上所述该讲座内容的重要意义,这一切都使该书极具中文翻译出版价值。作为福柯思想的爱好者,我们也期待着这一点早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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