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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水也将受警告,南京地铁缘何出台史上最严“禁食令”?
地铁10号线内,一女市民右手戴着塑料手套,左手拎着一大包食品,二十多分钟的时间内,一直在吃东西。IC 图
从7月起,南京地铁开始实施禁止饮食的新规,不管是气味浓烈的韭菜盒子,还是无色无味的矿泉水,都在“禁食”之列。否则,将会受到警告或者被处于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不少网友直呼,这堪称是地铁“史上最严禁食令”。
在地铁上连喝口水都不行?南京为何出台看似如此苛刻的“禁食令”?参与该新规决策制定的南京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这一看似苛刻的规定,其实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
国内5大地铁城市,唯南京“禁食令”最严
自2005年南京地铁通车后,南京市人大法制委曾在2008年7月制定一份《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老《条例》”),于2009年开始实施。在这份老《条例》中,并未对“地铁车厢内饮食”的问题作出规定。
而在2014年4月制定、并于7月1日正式实行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对“地铁车厢内饮食”作出明确规定。
新《条例》第38条第6项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第58条规定,违反该条项者,交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以下罚款。
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钟连勇告诉澎湃新闻,早在老法规的执行中就暴露了地铁饮食的问题,“有市民向我们反映,韭菜盒子的味道在车厢里影响很大,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受到立法的重视”。
随着南京地铁的发展,市民尤其是上班族对地铁的依赖性日益加强,而“地铁内饮食”、“携带自行车”、“携带宠物”等问题的影响也日渐暴露,“有人认为乘客在方便自己的同时,却干扰了其他乘客”。
可以说,地铁饮食是否应严管的决策难题,一直困扰着包括南京在内的所有地铁城市的管理团队和决策者。但是,在如何对待并处理地铁饮食上,国内其他地铁城市的规定,则远远不如南京这般严厉。
比如,上海曾在2013年4月《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规定“禁止在车站、车厢内饮食”,但同年6月的法规解读会上,这一条款被删去。有关部门表示,对饮食的认定比较困难,执法的实际操作性也很低。最终,“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以守则条款的形式收录在《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
广州市2008年实施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未将地铁内饮食列入禁止行为。而在2009年实行的《广州地铁乘坐守则》中则明确规定,乘客“不得在列车上进食”。但是,对于乘客违反这一规定的,并未有相应处罚条款。
与广州相似,《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也禁止乘客在车站及地铁上饮食,但同样,深圳并未出台相应的罚则。
2014年2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曾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地铁禁食”的条款引发了公众热议。但在之后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稿中,“禁食”条款被删去。
南京曾做问卷调查,超7成受访者支持“禁食”
不过,在决策者看来,南京严管地铁饮食的新规,并非是相关部门“拍脑袋”作出的,而是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据介绍,2013年6月,在新《条例》立项之初,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针对“是否禁食、是否允许折叠自行车进站、如何惩治逃票”等问题,开展了为期10天的随机问卷调查。在3000份有效样本中,有高达7成多的受访者(71.33%)不允许在地铁站内饮食,22.3%认为可允许,只有6.63%表示不清楚。
为了更广泛地征求民众意见,2013年年底,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又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共11位听证代表、30位旁听人员参与讨论南京地铁是否应该禁食问题。
而在2014年3月下旬,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也派专人赴北京、重庆、成都等市,就新《条例》中就安检、禁食等问题进行调研。
满足70%多人的利益,也不忽视20%的人
据介绍,在最初南京市政府提交的草案里,规定“地铁列车车厢及付费区内禁止饮食”。后来,修改稿中删除了在付费区禁食的规定,只保留“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内容,缩小了禁食区域范围。
“乘客有(饮食)这样的需求,特别是小年青们,我们在照顾70%多人的利益时,也不能忽视那20%的人。要满足多数人的利益,就要找到最大的公约数。”钟连勇对澎湃新闻解释,新《条例》虽然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但在车站内是可以吃的,“下了车厢,一下就能解决”。
在面对“禁止饮食是否干涉乘客私权”的质疑时,钟连勇告诉澎湃新闻,“立法是为了保护多数人的利益,你的‘私权’不能影响到别人的利益和私权”。
对于来自社会上的部分质疑声,钟连勇认为这也是正常现象,“任何一个新条例出来都有不同的声音,重要的是看哪种声音更多”。
实际上,据澎湃新闻记者观察,南京地铁的“禁食令”在操作上并非十足的刚性,而是有着更为人性化的弹性执法空间。比如,执法人员看到有乘客饮食时,可能会予以提醒,只有当乘客“屡教不改”时,才可能面临被罚款的处罚。
世界地铁禁食令一览,新加坡最高罚2500元
在仍旧保持“鞭刑”处罚的新加坡,对地铁饮食也有着严格规定,包括矿泉水、瓶装饮料、糖等食物,都在其禁食之列。
2009年7月起,新加坡加强取缔地铁吃喝的现象,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巡视车厢,对禁食违例者当场开罚单,罚金在30元到500元新加坡币不等,折合人民币约150元到2500元。
与此颇为相似的是香港地铁禁食令。香港铁路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港铁付费区内饮食,违者最高可罚款2000元港币(约人民币1600元)。
但港铁并不只通过罚款来约束乘客行为,还在教育和宣传方面加强乘客“地铁禁食”的观念。2012年,港铁曾推出立体公仔“忍者”,呼吁乘客在地铁内要“忍”住饮食欲望。
2012年年初,由于一名大陆游客在香港地铁内吃东西,引发了港人和大陆游客的吵架,进而点燃了关于公德、素质、歧视等许多方面的大讨论。
而在地铁历史悠久的英国,却没有对地铁禁食的规定。伦敦地铁曾提倡“Not to eat smelly food on the Tube”(不要在地铁上吃味道浓烈的食物),但在地铁上吃煎饼果子也并非是件违法的事。
这与欧洲地区的惯例相符,地铁内饮食并没有法律约束,更多依靠道德上的自觉。
但在饮酒方面确有着明文规定——德国汉堡市公共交通协会在2011年曾出台“禁酒令”,规定乘客可携带未打开的酒类上车,但在行车过程中饮酒则将被处以40欧元(约人民币334元)的罚款。不过在英美国家,公共场合饮酒都是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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