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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女儿被迫卖淫案将延期开庭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南高院微博获悉,原定于7月17日开庭的唐慧女儿被迫卖淫案将延期开庭。
7月15日,湖南高院微博发布消息称,该院原定于2014年7月17日10时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秦星强迫卖淫、组织卖淫一案,由于被害人于7月15日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诉讼代理人提出需要阅卷、可能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出庭,向本院申请延期开庭。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院决定对本案延期开庭。
秦星即乐乐(媒体报道中使用的化名)被强迫卖淫、强奸案(以下简称“乐乐案”)的主犯之一,这起案件因被害幼女乐乐的母亲唐慧不断上访,而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
2008年4月8日,湖南省永州市检察院向永州市中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秦星、陈刚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被告人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被告人刘润、兰小强、秦斌犯强奸罪;被告人蒋军军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此案即“乐乐案”。
自提起公诉之日起,“乐乐案”历经6年审理,湖南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期间,乐乐的母亲唐慧不断上访,她的诉求是7名被告都被判死刑。2010年3月28日,永州市中院做出第三次一审判决,判秦星、周军辉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无期徒刑,判处秦斌有期徒刑15年。
判决后秦星、周军辉等人再次提起上诉。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对秦星等人进行死刑复核。
6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一看守所对“唐慧女儿案”两名被告人秦星、周军辉的死刑复核进行宣判,两名被告人的死刑未被核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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