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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涉嫌遭性侵受害人母被送往重症监护室,或有生命危险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段艳超
2014-07-15 15:0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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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某的母亲康某已被转移到重症监护室。

        山东东平县涉嫌遭性侵女生焦某的母亲康某7月14日服毒自杀。15日13时,东平县人民医院表示,因毒性发作,康某已被转到该院重症监护室,目前仍在救治中。

        7月14日,康某家属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生此事,系因康某对泰安市公安局办理案件“丧失希望”。事发前,康某曾“写遗书,跟疯了一样”。

        事发后,康某被送到斑鸠店卫生院,后洗胃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15日13时,焦某的代理律师王万琼说,康某已被转至东平县人民医院,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

        “可能服毒刚开始洗胃后反映小,毒性是慢慢发作的。”王万琼说,泰安方面已经派专家进行会诊。

        东平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康某确在该院重症监护室,目前仍在救治中,是否有生命危险“不好说”。

        据悉,性侵案被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东平县公安局向泰安市公安局报告的《关于康某(焦某母亲)上访控告焦某被强奸案调查情况》称,根据东平县公安局的调查,焦某在酒店和黄某峰、黄某武等四人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行为。黄某武、卢某刚、郑某才三人供述:“发生性关系时,焦某没有任何反抗,且积极配合。”调查报告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其中一人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该调查报告遭汹涌质疑:“几乎没有疑似被性侵女生的供述”,“家属指称警方修改口供”。

        此后,据新华社报道,7月11日泰安市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纪检、检察院参与的案件督查组,已于当日深入东平县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严格全面督查。泰安市表示,一旦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泰安市公安局曾告诉她,目前东平县公安局已经回避,由泰安市下辖的肥城市(注:县级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肥城市警方已对受害者做了询问,但尚未立案,仍然处在审查阶段。”

        就在服毒事件发生前,受害者焦某曾发微博,“为什么这么多人来对付我?如果我的死可惜换来以往的平静,我可以悄悄的离开。”30分钟后,其再次发微博:“可是我害了妈妈,我看不得妈妈这样下去了……我真的支撑不下去了。”

        康某家属说,上访时,康某就多次表示如果得不到公平处理将服毒自杀,他们多次规劝,没想真会发生。“我们原本想,媒体曝光后,事情会得到解决,但事实不是这样。我的感觉是,她(康某)对泰安市公安对案件的处理失去了希望。”

        王万琼律师认为,由肥城市公安局主办案件,回避仍然不够。她发微博说,“由于泰安公安没能让家属看到公平正义的希望,导致康某喝农药欲自杀,鉴于泰安公安本身牵涉此案是否有渎职行为,应当回避调查该案。强烈建议由公安部督办,以免造成更大的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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