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安倍提出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8种情况

澎湃新闻记者 方晓
2014-07-15 11:47
来源:澎湃新闻
全球速报 >
字号

日本海上自卫队在本次的环太平洋军演上。作为允许使用集体自卫权的事例,安倍提出了8种情况。

        在日本内阁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决议后,日本国会于7月14日首次就相关问题展开了论战。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称,在政府提出的8种情况下均可行使集体自卫权。

        另一方面,作为制约条件,安倍新提出了“日本国民可能遭受牺牲的严重性”等5个判断是否有“明确危险”的标准。

安倍承认难以消除国民担忧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在14日的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日本“次世代党”派别的议员山田宏质问安倍称,“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8种情况能否通过此次修改宪法解释来解决?”对此安倍做出了回答。

        在7月1日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安倍没有明确提及具体事例,而在此次的国会的讨论上做出了进一步阐述。

        安倍承认,在解禁集体自卫权方面,难以消除日本国民对此的担忧。为了广泛加深理解,日本政府力争对定位为“制约条件”的行使武力的新三大条件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日本内阁法制局局长横畠裕介说,关于新三大条件,“将在《自卫队法》等法律中恰如其分作出规定”,表示为了使日本自卫队能够行使集体自卫权需要对法律进行完善,而把新三大条件明确写入法律,则可以明确其制约作用。

        在行使武力的新三大条件中,关于“存在我国的存亡遭受威胁、国民权利有可能从根本上遭受颠覆的明确危险”,安倍政府提出了5个判断标准。即根据①攻击发起国的意图和能力、②事态的发生地点、③规模、状态和演变、④日本受战祸波及的可能性以及⑤国民可能遭受的牺牲的严重性和重大性等作出综合判断。

        关于这5个判断标准具体指哪种情况。安倍解释称,“在我国附近发生武力攻击,通过攻击发起国的言行等判断,如果不尽快加以制止,我国有可能遭受武力攻击的情况”。横畠则说,“明显会产生与我国遭受武力攻击的情况同样严重且重大的损害的情况”。

被指判断标准仍然不明确

        作为允许使用集体自卫权的事例,安倍还专门提及了美国遭受攻击的情况。安倍指出“因日美同盟关系而可能发生的事态很有可能符合条件”,但同时表示,诸如由国际恐怖组织发起的对美恐怖袭击等情况不包括在内。关于美国以外国家受到攻击时是否行使集体自卫权,安倍表示“(行使)将相当有限”。

        与此同时,关于内阁决议中没有明确表明的能否在集体安全保障行动中处理水雷的问题,安倍明确表示可以参与处理水雷。

        本次国会讨论对内阁决议的内容追加了更细的条件,强调了对行使集体自卫权要采取谨慎判断的态度。日本公明党副代表北侧一雄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次讨论评价称“指出了怎样的情况是明确危险的情况”。

        不过日本媒体指出,也不能否定5个判断标准仍然存在不明确的部分,对于是否属于“明确危险”,最终还将取决于政府的判断。日本前副首相、民主党议员冈田克也批评称,“等同于没有任何限制。不能接受这种任由内阁决定的做法”。

        

        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8种情况

        护卫美国军舰:

        1.护卫运送日本国民的美国军舰

        2.护卫受到武力攻击的美国军舰

        3.在突发事态时对警戒弹道导弹的美国军舰提供护卫

        4.在美国本土受到武力攻击时护卫在日本周边行动的美国军舰

        其他:

        5.强制性停船检察

        6.拦截飞过日本上空的以美国本土为目标的弹道导弹

        7.在海上交通线上交战时的排雷行动

        8.海上交通线上民间船只的联合护卫

        

        判断“明确危险”的5个标准

        1.攻击发起国的意图和能力

        2.事态的发生地点

        3.事态的规模、状态和演变

        4.日本受战祸波及的可能性

        5.国民可能遭受的牺牲的严重性和重大性等做出综合判断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