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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终结之后 | 福山“终”而不“结”的历史
同样,福山所使用的首字母大写的History(亦即他所说的“宏大哲学意义上的历史”),也不是俗谛义上的“历史”,而是经过科耶夫诠释之后的黑格尔的“历史”,笔者姑且名之“黑式历史”。“黑式历史”是演进式的、意义指向的、有方向性的、有终极目的的,它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马克思所使用的“历史”。显而易见,“黒式历史”(History)和作为历史学家的研究对象的“历史事件”(events)是截然不同的,后者未必指向意义,没有方向性,也未必有一个终极目的。正如福山所观察到的,黑格尔是第一个使用现代科学的话语方式来赋予“历史”以意义和目的,将“历史”提炼成“黑式历史”。如果说,在黑格尔那里推动历史的“精神”(Geist)还有着非常浓厚的神学色彩,那么在福山那里,历史的原动力则完全是世俗的,那就是自由主义民主的意识形态和利伯维尔场的经济理念的自我实现(self-realization)。相同的则是,黑格尔和福山都赋予了“历史”一种科学的表象、一个渐进的运动轨迹和一个最终阶段。作者自己坦言,他的“黑式历史”不是基于经验,而是基于“超经验的”(supra-empirical)理论推导;“历史的终章”不是一种对历史实际的描述,而是一种历史“应然”(ought)的探讨。
不过,福山也承认,他的理论推导严重地依赖于历史实际。在他看来,柏拉图的理想国或者马克思的社会终极形态等等政治理论的“不可行”(unworkability),不是理论意义上的不可行,而是一种历史实际意义上的、切实的不可行;这种“不可行”,也不是仅仅体现在东欧剧变及苏联解体这一短时段上,而是不断地体现在整个近现代史的过程之中。那么,如果仅仅从历史实际的角度来看,种族主义、民族主义、宗教原教旨主义甚至伊朗模式、俄国模式、中国模式,是否给福山的“历史的终章”带来挑战呢?我想在这一点上,正如福山自己反复撰文宣称的,起码目前为止还没有(见福山2014于《华尔街日报》所撰之《民主依然屹立》)。
以中国为例,中国已经非常成功地从一个计划经济下的国家转型为了一个市场经济占据显要地位的国家,就在经济制度层面而言,福山的“历史终章论”已经对了一半。同样,无论我们认为这二十五年来中国的政治制度从福山的视角来看是进是退,中国并没有能力把自己的模式“输出”或“强加”给任何国家。客观地来说,即便“中国模式”(高效率的经济发展加上受抑的政治参与)可以十年、二十年一直持续下去,它也对“福山模式”构不成足够的挑战——起码它还不能提供一套能够输出到欧美的、分庭抗礼的意识形态。正如福山2011年的一篇文章中所总结的,“[不同于俄国、伊朗,]中国模式是自成一格的(sui generis);其具体的统治模式非常难以描绘,更不用说模仿(emulate)了。” 中国模式的成功之处,并不是在于它解决了中国社会内部的政治问题,而是在于它高效率地将一部分欧美诸国所掌控的财富转移到了一个13亿的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之上。
不久前出版的皮克迪的《二十一世纪的资本论》,倒是向福山提出了一种历史性的挑战。如果皮克迪的经济学分析大体无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这两百年来的社会财富的不平等其实是在不可逆地扩大,也就是资本收益水平总是高于经济增长水平。由于现有的政治制度会导致财富不平等的逐渐固化,那么沿着此趋势下去,资本主义社会终将会在未来的某一个时间因为内在的社会张力而崩溃。美国共和党向掌握美国绝大部分财富的1%的阶层做出的“不增税承诺”(no-tax-hike pledge),则正好像是给皮克迪的“崩溃论”做了一个完美的注脚:一方面利伯维尔场导致财富不断聚集到世袭资本之上,另一方面财富又可以直接影响民主政治,以巩固自己的世袭资本。所以,皮克迪所提出的更深层次的挑战是,福山的“历史终章论”,是否过于强调了民主政治和利伯维尔场,而漫不经心地将社会正义放在了较次要的地位?
最后,我们可以作一个历史性的假设。如果十八世纪时一颗小行星恰巧毁掉了工业革命时期的西欧,因为江南经济已经由于内卷化而错过了突破到资本主义的契机,也许1799年乾隆留下的“盛世”就成了真正的“历史的终章”。再设想,如果一颗小行星在1772年复活节前毁掉了复活节岛之外的所有人类社会,那么复活节岛上的原始社会就会成为真正“历史的终章”。换而言之,实际中的人类历史是完全有可能定格在任何的一个节点之上而不再演进的。不过,虽然也许我们永远不会找到一个能够完美地兼顾民主政治、利伯维尔场和社会正义这三者的政治经济模式,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就“黑式历史”应该如何写下“终章”而永远地争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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