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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广东、长三角10月起齐推通关一体化改革
海关通关制度改革时间表进一步明确。
7月10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透露,海关总署初步决定,今年10月1日将京津两地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到河北省,实现京津冀三地通关一体化改革。同时预计10月1日左右,推行在广东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在长三角四个省市、五个海关同步推开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改革。
一名海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长三角四省市指江苏、浙江、上海、安徽,五个海关为上海、杭州、舟山、南京和合肥。
所谓通关一体化,可以简单理解为,虽然在不同的地区,但是相当于感觉在同一个海关在通关,可以减少海关审批手续和通关环节。
7月1日,京津冀通关一体化在北京和天津海关之间已正式推行。郑跃声说,10天来,已经有超过10万票进出口的报关单按照通关一体化的方式运作,“进展十分顺利”。“我们估算,在一体化模式的作用下,大体上可以为企业节省通关成本20%-30%,降低物流成本20%-30%。”郑跃声说。
通关一体化便利:
报关企业可异地申报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45号公告,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的通关方式,适用于企业在京津冀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也就是说,区域外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口岸清关的货物也一并纳入一体化作业范围。
具体而言,京津冀地区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或者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去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比如,北京企业在北京报关,并由北京海关下达放行指令、由天津海关抬杆放行实货。
“以前货物在设关地点之间流动要办‘转关申报’,一体化之后就不用了。”上海元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IT部经理郁雄伟告诉澎湃新闻,“比如说,我有货物从A到B,以前的话,要先在A海关办理转关申报,由专门的海关监管车辆运输到B,在B海关做进口申报,才算完成流程。”
对报关企业来说,通关一体化的便利之处还体现在“异地申报”。
海关总署公告中明确,取消京津冀地区报关企业跨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限制,允许报关企业在京津冀地区“一地注册、三地报关”。
“报关企业很希望能这样的。”郁雄伟举例:一家客户的总部将报关业务委托给某家报关公司,报关企业注册在A地,但客户在B地有分公司,于是有货物要在B地进行申报,但很可能这家报关公司在B地是没有当地的账户或资质,所以只能再去委托B地的报关业同行去为这家客户申报。
海关自贸区改革措施
先复制到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京津冀以外,通关一体化还将“复制”到长三角和广东。
“争取在10月1日,在长三角的上海、浙江、江苏四个省市、五个海关同步推开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改革。下一步争取在明年初,将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改革扩展到长江经济带,也就是长江黄金水道经济带11个省市。”郑跃声称,“广东的海关业务比较多,有7个直属海关……准备在10月1日推行在广东的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郑跃声认为,上述海关的这些改革措施,能推动下半年外贸增长。
除了上述区域的通关制度改革,海关在上海自贸区陆续推出了18条改革措施。
据郑跃声透露,海关总署目前正在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研究把上海自贸区所实施的便利通关各项措施在全国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推广。
按照之前海关方面的消息,首批的14项措施将从8月份开始陆续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其中,首先是在全国各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因为上海自贸区本身是一个海关特殊监管区。”郑跃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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