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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谈环境审判庭,聚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有关情况,同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上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最高法的任免决定,任命郑学林(编注:此前任最高法立案二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任命林文学、杨永清为副庭长,任命王旭光为副庭长、审判员。
值得一提的是,王旭光此前曾担任薄熙来案的主审法官,被外界称为“专家型法官”。
据孙军工介绍,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主要职责包括:审判第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对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及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解释等。
近年来,国内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剧,环保制度艰难向前推进。
在司法领域,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惩处污染环境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并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
今年4月,在经过四轮审议后,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基本法《环境保护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定于明年1月1日施行。该法涉及外界一直关注的环境公益诉讼。对此,最高法7月3日发布的《意见》作了回应。
孙军工说,《意见》共分七个部分总计26条。《意见》把依法保护、保护优先、注重预防和损害担责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基本原则,并且将其贯穿于程序规则的制定和工作机制的构建始终。
《意见》要求突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工作重点,保障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的环境民事公益诉权,探索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审判程序,依法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责任方式和赔偿范围,探索构建合理的诉讼成本负担机制。
此外,《意见》要求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始终坚持专门化审判工作方向,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
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在发布会上,通报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9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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