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西安拟出台新规治广场舞扰民:单位罚1万元个人罚1千元
西安广场舞大妈们以后可能要“收敛”些了,一旦在规定时段和区域内肆无忌惮,或面临千元的个人罚款处罚。
6月24日,西安市法制办发布了《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广场舞的时段和区域给出具体界定。
每一项产生噪音行为都有处罚规定
《意见稿》共8章59条,其中第46至56条中,均涉及了对产生噪音行为的处罚规定,几乎每一项产生噪音的行为,如果纠正不改,均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备受争议的广场舞扰民事宜,《意见稿》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群众集会等活动产生噪声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同时,夜间不得在以上规定区域内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群众集会等产生噪声的活动。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夜间的具体时间段为几时?西安有关部门向当地媒体表示,规定为22时至次日7时。
《意见稿》还对噪音污染对象和受限的具体区域进行了细分。其中,“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则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康复疗养、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的区域。
而对于“严重干扰周围环境、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意见稿》中定义,经邻近两户以上居民证实或者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干扰周围环境和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此外,《意见稿》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方式招揽顾客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1千元罚款。
也就是说,以后在居民聚集区的晚间和深夜,无节制的广场舞将受到行政罚款这一紧箍咒的制约,而受扰居民将得到行政强制命令的力挺。
治广场舞扰民,各地纷纷出招
广场舞近年来似乎成了负能量代名词,噪声扰民事件各地多次出现,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况也屡见报端。为此,多地出台种种建议,书面的或口头的,意图遏制对峙趋势的蔓延和扩张。
今年两会期间,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景林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要主动介入,积极解决群体在公共场所健身与影响打扰周边居民的矛盾。议案中,涉及政府需尽快完善《河南省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规范什么样的场地允许健身运动,什么时间可以进行或停止,乐曲的分贝应该控制在多少等,为群体在公共场所健身扰民行为提供执法依据。“对公共场所健身活动从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限设备四个方面进行‘限噪’。”
而在具体实施上,张景林建议,可以安装噪音监控设备辅助监管,要求广场的噪音限制在“90分贝以下”,超标10次将被劝退出广场,明确晨练时间7时至9时,晚练时间19时至21时。
今年年初,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刘学东建议出台“黑龙江省全民健身站点管理办法”,对广场舞的习练时间、地点、申请程序等要求做出明确规定,解决健身扰民问题。
公开报道称,在对黑龙江全省各地市体育部门的调查中发现,只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有执法专职人员,其他地市的体育局执法力量薄弱,对此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更不能因为广场舞扰民而取缔,如何正确规范和引导习练人群科学健身而不扰民,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去年9月,在舞蹈队部分成员的积极申请下,湖南长沙韶山路社区的“广场舞自律协会”,得到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备案证书,社区里60多位广场舞爱好者自动加入,并推选出舞蹈功底深厚的人士担当负责人。协会和街道协商活动场地,最终街道将社区办公楼前坪让出,舞蹈队可于早晚固定时间段在此锻炼。协会还与社区的业主委员会协商,在广场舞的活动时间、地点、音乐音量等居民关心的问题上达成共识。
两个月后,社区根据此项共识,在网上公布了一份《广场舞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广场舞活动严格遵守以下活动时间:早上6时至7时,晚上7时至9时,尽量调低广场音乐音量,禁止大声喧哗吵闹。
而在今年3月,因不满小区对面松台广场上跳广场舞发出的噪音,温州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业主不惜花费26万元重金购置了一套“高音喇叭”,与广场噪音进行对轰。最后,喇叭被迫拆除,广场舞也被严格限制,结果两败俱伤。
为此,管辖的鹿城区成立了“广场舞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鹿城广场文化活动公约》,启动“黑名单”制度。规定被投诉多的广场、团队进”黑名单“后将成为重点关注对象,一有投诉,执法人员会现场查处,查实后作出罚款200至500元的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不文明行为。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