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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夺刀少年”该如何“照顾”,到了考验各方智慧的时候

澎湃记者 龙毅 张婧艳
2014-06-10 20:17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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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三天内2次关注江西“夺刀少年”。

        6月10日,《人民日报》第4版报道《多家高校有意招录“夺刀少年”》,包括清华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表示如果符合招考政策,愿意按招考政策招录两名同学。两天前,人民日报就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教育部将为“夺刀少年”单独考试的消息。评论“江西宜春高三考生柳艳兵却头缠纱布躺在病床上,不能参加高考,实际上他早已交上了另一份答卷。”

        
        《光明日报》评论,赞扬为“夺刀少年”特事特办。称“这是一个‘键盘侠’辈出的时代,却也是一个更要呼唤柳艳兵式‘真儒侠’的时代。为‘夺刀考生’的道德加分留下一条制度通道,这是裨益公共利益的现实选择。”
         文中称道, 好人当有好报,这是中国人最朴素的价值逻辑。道德只有成为厚德者的通行证,失德才会成为无德者的“墓志铭”。
        《南方都市报》则发表社论,《高考应在避免负面激励前提下满足人性需求》。说道,一些高校向两人伸出橄榄枝,清华联系其高中。表示,“这一表态随即引发舆论热议,是开辟保送、道德加分这类特殊升学渠道,还是从经济角度助学,方式方法值得斟酌。”

         社论表示,接下来的策略选择将考验各方智慧。任何其他“创新”,难免都要遭遇质疑。

         无论如何,各媒体也不忘表示,“照顾”都需要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人民日报》报道中,清华并不是直接录取“夺刀少年”,而是“如果符合招考政策”、“补考后达到一本录取分数线”。《光明日报》评论说“在不损害高考公平的前提下,让少年英雄收获更实在的人生机会。”

        《南方都市报》社论中评论,“须根据其成绩来决定,而夺刀救人则不能成为他的加分项。”评论中认为,高考加分现象向来备受争议,社会上不乏他们这样的“夺刀少年”,类似行为若成为高考加分项,客观上可能增添“义举”的功利色彩,继而对社会形成误导甚至是负面激励。

        《新京报》虽报道了高校橄榄枝伸向“夺刀少年”一事,但没有直接针对该事件评论。不过其对高考的评论,却也显示了相通的观点。“尽管社会可以尽可能照顾高考考生,但并不代表高考就可以凌驾于一切权利之上,法律更不应该为其让路。”

        几天以来,对于高考照顾报道层出不穷。安徽明光市高三男生小刚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立案,检察院综合考虑后作出不捕决定,从而让其有机会赶上高考。学生撕书打伤老师,学校为让其高考,暂时不追究法律责任。

        正如《新京报》评论所提出的问题,“不可置否,于很多人而言,高考很可能是改变一生命运的转折点。但即便高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就该为高考让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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