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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整866名裸官,200多人选择“迁回家人”

澎湃讯
2014-06-06 16:2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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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东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 IC 图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经过3个多月的整改,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广东后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南方日报》今日刊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通报》称,目前,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广东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2月26日向广东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广东省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并明确整改工作由胡春华同志负总责,分管纪检、组织、办公厅工作的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分别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3个专责小组,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公告称,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广东省委在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迅速开展对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的查处;二是加大力度整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是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下一步,省委将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我省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0-87185062,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广东省纪委,邮政编码:510082(信封请注明:对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jw bgtzhc@ sina.com.

整改成果

        ◎严肃处理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已基本完成,其中,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2355件2424人,查处厅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38人,包括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海防打私办原主任罗欧,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等。

发现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33人次

        通报称,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方面,广东省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配套制度,切实纠正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具体措施有:

        开展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调整工作。迅速开展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的摸查和治理。目前,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力度。针对任现职10年以上未交流的69名省管干部作出相应安排,对31人分别作出岗位交流、转岗或退休处理,另有3人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抓紧作出任职交流安排;其余35人因距退休不到5年,暂不再作任职交流安排。同时,各地级以上市交流轮岗有关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认真整改违反干部职数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目前,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141个单位或部门超职数配备275名干部的问题,已整改148名,其余127名正抓紧落实整改。反馈意见指出的增城市违规提高145名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已结合撤市改区工作完成整改。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省直单位及有关市擅自设立17个机构,以及15个省直单位违规干预机构编制工作的问题,目前除3个市违规设立机构问题正在加紧纠正外,其余均已落实整改。

        进一步规范破格提拔工作。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梅州市破格提拔干部方面的问题,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调查组对该市2011年以来破格提拔117名干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梅州市对有关干部进行破格提拔,基本是按照当时组织部门关于竞争性选拔的部署要求和乡镇换届的政策规定及班子结构需要办理的。对个别破格提拔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责成梅州市进一步核查纠正。在此基础上,省委组织部进一步细化破格提拔干部有关规定,明确了具体条件和操作程序,切实加大对各地区各单位破格提拔干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纠正干部档案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对中央巡视组抽查发现的17卷涉嫌弄虚作假的干部档案进行调查甄别,共发现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33人次,已分别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对存在伪造工作经历、违规办理公务员调任等问题的梅州市劳教所原政委(副处级)钟立,作出免职、取消公务员身份、按事业编制试用期内人员安排工作的处理,并对12名涉案人员(厅级2人、处级5人、科级5人)分别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在全省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清理试点工作。

        加大对“带病提拔”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倒查制度,规定必须实施倒查的问题及其时限。对倒查中发现的选人用人违纪违规和失察失误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省委组织部正对2013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选拔任用过程开展倒查。

        进一步严格干部工作程序。中央巡视组反馈有的市存在任用干部程序倒置、以考察谈话代替谈话推荐、讨论干部一次研究人数过多等问题,目前已全部进行整改。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和市县党委书记选人用人工作离任检查等制度,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对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3个地级以上市和15个省直单位实施重点督导。

200多名“裸官”选择“迁回家人”

        此次任职岗位集中调整,866名“裸官”分别被采取了提前退休、调离重要岗位及自行辞职等方式处理,还有200多名“裸官”选择“迁回家人”。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广东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2月26日向广东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广东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省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并明确整改工作由胡春华同志负总责,分管纪检、组织、办公厅工作的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分别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3个专责小组,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经过3个多月的整改,目前,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迅速开展对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的查处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有关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分别成立专项小组,逐项核查处理。

        (一)逐件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中央巡视组分批向省纪委转交来信共1884件,经梳理,属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共1708件,目前已办结1212件,正在办理392件,尚未办理104件。对其余不涉及具体举报事项的176件信访件,已按规定分别转中直、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市有关负责同志处理。

        (二)严肃处理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已基本完成,其中,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三)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按中央纪委部署,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成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充实办案力量,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主业,目前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已超过机关总人数的一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380件次;初核线索6301件,同比提高66.4%;立案4039件4046人,同比提高19.2%。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2355件2424人,查处厅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38人,包括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海防打私办原主任罗欧,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等。

二、加大力度整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加大力度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省纪委印发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规定,提出具体治理措施。查处并在媒体上公开点名曝光了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家汉收受“红包”、礼金等5起典型案件。组织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购买大型零售企业及礼品公司发行的购物卡、积分卡、提货单、礼品册等有价证券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廉政账户功能,畅通“红包”、礼金上缴渠道,推动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费旅游问题。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出台了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差旅费、外宾接待经费等4个管理办法,建立公务活动经费审核审批、报销管理、监督检查及问责等机制,着力规范出差、会议、接待等公务支出。严格执行《关于重申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若干规定》。 3月起,对30个省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4月底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

        (三)坚决整治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和“会所腐败”问题。制定《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常态化制度的意见》,深入开展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专项整治。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成广东省作风举报网并试运行。在省发展改革委等34家窗口单位和省国土资源厅等10家省直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24家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参加广东民生热线,目前已有78名省直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受理群众咨询投诉748件,解决597件。制定作风暗访常态化制度的意见,组织7期政风行风专题暗访,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问题,起到良好的震慑警示作用。印发《关于开展“会所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目前已关停整改公共资源和国有物业中的会所或经营场所14家。

        (四)加大力度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印发了《关于我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13项重点工作,包括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山会海、治理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等,明确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具体任务。结合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省委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聚焦“四风”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督查活动,扎实推动作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认真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2014年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年,出台了推动解决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全省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统计工作台账,以抓好涉农涉土、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3个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8个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坚持每年重点办好10件民生实事,2014年省财政计划投入10件民生实事资金68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7%,重点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水平。1月起,省财政已将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基础养老金、残疾人津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供养等5项补助标准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配套制度,切实纠正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

        (一)开展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调整工作。迅速开展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的摸查和治理。目前,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二)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力度。针对任现职10年以上未交流的69名省管干部作出相应安排,对31人分别作出岗位交流、转岗或退休处理,另有3人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抓紧作出任职交流安排;其余35人因距退休不到5年,暂不再作任职交流安排。同时,各地级以上市交流轮岗有关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三)认真整改违反干部职数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目前,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141个单位或部门超职数配备275名干部的问题,已整改148名,其余127名正抓紧落实整改。反馈意见指出的增城市违规提高145名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已结合撤市改区工作完成整改。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省直单位及有关市擅自设立17个机构,以及15个省直单位违规干预机构编制工作的问题,目前除3个市违规设立机构问题正在加紧纠正外,其余均已落实整改。

        (四)进一步规范破格提拔工作。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梅州市破格提拔干部方面的问题,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调查组对该市2011年以来破格提拔117名干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梅州市对有关干部进行破格提拔,基本是按照当时组织部门关于竞争性选拔的部署要求和乡镇换届的政策规定及班子结构需要办理的。对个别破格提拔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责成梅州市进一步核查纠正。在此基础上,省委组织部进一步细化破格提拔干部有关规定,明确了具体条件和操作程序,切实加大对各地区各单位破格提拔干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纠正干部档案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对中央巡视组抽查发现的17卷涉嫌弄虚作假的干部档案进行调查甄别,共发现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33人次,已分别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对存在伪造工作经历、违规办理公务员调任等问题的梅州市劳教所原政委(副处级)钟立,作出免职、取消公务员身份、按事业编制试用期内人员安排工作的处理,并对12名涉案人员(厅级2人、处级5人、科级5人)分别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在全省开展了干部档案专项清理试点工作。

        (六)加大对“带病提拔”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倒查制度,规定必须实施倒查的问题及其时限。对倒查中发现的选人用人违纪违规和失察失误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省委组织部正对2013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选拔任用过程开展倒查。

        (七)进一步严格干部工作程序。中央巡视组反馈有的市存在任用干部程序倒置、以考察谈话代替谈话推荐、讨论干部一次研究人数过多等问题,目前已全部进行整改。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和市县党委书记选人用人工作离任检查等制度,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对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3个地级以上市和15个省直单位实施重点督导。

四、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以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出台《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目录管理、专项资金联席审批、预算预备费管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管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办法、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成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对实行目录管理的专项资金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管理和信息公开,该平台已于4月9日正式运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每年审计的数量不低于当年总量的10%。目前,已对24个省直单位开展省级专项资金审计;8月将组织对有关市使用重点民生资金的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二)加快基于网上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有关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并覆盖政府各部门,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联网。目前,已有52个省级部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进驻的1206项行政审批事项、397项社会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率分别达到20%、60%。省本级及广州、珠海等18个地级以上市已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抓紧完善有关制度规定。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我省有的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目前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接下来将抓紧制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公共资源配置和人事安排、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从业行为等3个规定,年底前将全部出台。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省委将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我省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扎实做好部分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收尾工作。尽快办结和落实正在办理的392件和尚未办理的104件信访举报件,抓紧推进违规超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的清理消化工作,确保各有关事项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快完善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推动制定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出台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案件核查数量和质量,力争实名举报核查率达到100%,年结案率达到90%。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逐项落实省委确定的2014年执行八项规定的13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7185062,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广东省纪委,邮政编码:510082(信封请注明:对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jwbgtzhc@sina.com。

        

        中共广东省委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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