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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有违规扩散,农业部时隔5年再发文要求严管
农业部5月28日发出通知,全面部署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通知称,目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总体可控,但在一些地方偶有发生违规扩散现象,引起社会关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事关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
通知明确,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研发单位和研发人是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013年12月,海南省农业厅执法检查中发现,南繁农业转基因作物有13家单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均为科研试验田块。检查结束3个月后,海南省农业厅对外通报其违规行为,但称“涉事企业或科研单位的名称不便透露。”这是全国范围内省级农业部门首次披露转基因违规信息。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佟屏亚称,这样的检查结果一般不会公开,通常都只会内部处理,外界都不知道有多少转基因材料被带了进去。比如在2012年,海南省农业厅就检查出不少单位私自实验种植转基因玉米。
过去10年间,湖南、湖北、广东、福建、安徽、香港市场都查出过非法转基因大米。2006年至2014年,欧盟预警系统通报了近200次中国输欧食品中被检测出非法转基因。
农业部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强化全产业链监管,对研究试验、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加工、标识等环节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判断准。
这是5年后农业部再次发布的类似通知。2009年2月,农业部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强调未经审批私自开展田间试验和南繁育种,擅自扩散转基因生物材料的,除依法处理或处罚外,将取消该单位及相关人员承担重大专项等科研任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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