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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引入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费用可省80%
5月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启动了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以衔接自贸区诉讼与非诉讼两块“业务”。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是第一家参与该机制的协作单位,在自贸区法庭设立了调解室。按计划,浦东法院未来将引入更多非诉调解组织,将这一机制做大。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处长付育称,这一举措说明浦东法院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上迈出了一步。
“这种机制具有专业调解、意思自治、调判分离、程序规范和成本节约五个特点。”浦东法院副院长曹洁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曹洁介绍,所谓自贸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体是指,浦东法院在自贸区法庭内建立司法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对接平台,引入商事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建立自贸区商事纠纷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对属于自贸区法庭受案范围的、适宜委托调解的涉自贸区商事纠纷,在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和选择之后,在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法院依照规定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关负责人告诉自贸区邮报,过去调解组织的调解结果经过司法确认后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此次机制的形成,是首次将这样的工作“制度化”。此外,过去“诉调对接”中的“调”,更多的是法院自己做的调解。
曹洁称,自贸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有一系列工作规则:目前,可委派或委托非诉调解的纠纷,主要是属自贸区法庭审理的,跟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等纠纷。在诉前、庭前、审中三个阶段,当事人都可以选择启动非诉调解程序,并从受托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名册中指定调解员。一般这种非诉调解的期限是25个工作日,如果到期还没达成协议的,经法院确认可以再延长15个工作日。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名誉主任周禹鹏在发布会上透露一组数据,今年1-4月,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共受理35起商事纠纷,涉案金额1.4亿元,其中28起调解成功,2起由当事人在调节前自行协商解决,“调解费用只占到诉讼费用的20%。”周禹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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