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国古人如何看待火葬
安庆市政府最近发出限期停止土葬,实行火葬的政令,引发一些高龄老人选择了自杀,以求能在大限之前安然土葬。
为什么非要土葬?这和古人对于丧葬的习俗和认识有关。台湾学者蒲慕州在《墓葬与生死》一书中说:“生死之事是每一个社会都必须面对的问题。社会中一个成员的死亡……不但具有社会意义,也具有宗教意义。……人死之后,经过一套丧葬礼制的施行,便离开生者的社会而进入另一个世界。丧礼为生者替死者所施行的一套仪式,以结束他与这世界的关系,并且保证或引导死者进入另一个世界;而埋葬则将死者的身体以一种生者认为恰当的方式加以处理。”
所谓恰当的方式,包括火葬与土葬。古代并非没有实行过火葬。比如宋代,就是火葬最为盛行的时代,这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佛教的世俗化,比如宋代火葬最盛行的浙江福建一带,佛教影响极盛,在五代就被称为“东南佛国”。二是因贫困导致为节省丧葬费用而采取火葬。三是由于宋与辽夏金的民族融合,受到北方少数民族丧葬形式的影响。但需要指出,当时主流丧葬形式还是土葬,而且除了官方,主流舆论也是极力反对火葬的。《礼记》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这一观念到了宋代已经深入人心,所以程颐、王安石、朱熹等人均对火葬极为反感。在他们看来,只有大奸大恶之人,才会受到焚尸扬灰的惩处。我们也确实能找到实例来佐证他们当时的说法。南朝刘宋时期,宋文帝刘义隆的儿子刘邵在侍女王鹦鹉的蛊惑下,采用巫蛊术诅咒父亲,最后弑父自立。刘邵失败后,王鹦鹉和巫婆严道育被处死之后,还要焚尸扬灰于江中。这一做法显然有巫术祛除巫魅的意味。
明清时期火葬习俗仍有留存,不过还是集中于东南地区。《双槐岁钞》卷一“禁水火葬”条说,朱元璋定都南京之后,与学士陶安登上城楼,闻到城内外焚烧尸体的味道,很不舒服。陶安说:“古有掩骼埋胔之令,推恩及于枯骨。近世狃于胡俗,或焚之而投骨于水。孝子慈孙,于心何忍?伤恩败俗,莫此为甚。”朱元璋对陶安的看法很认同,此后,明军北伐、西征,“见枯骸,必掩埋之而后去”。洪武三年还下达圣旨,禁止浙江等地采用水葬、火葬。民间办丧事死丧,必须埋葬,“如无地,官司设为义冢,以便安葬,并不得火化,违者坐以重罪”。只有那些死于外地,子孙无力运送棺椁回乡的,才允许火葬。
余英时先生在《东汉生死观》中指出:中国人“普遍视死为精神离开躯体或生命由世间转到来世”,而墓葬正是古人眼中来世的居所。保护尸体在墓葬中的安稳,以保佑子孙后代,这是极为重要的责任。有时候,为了保护祖先的墓葬与尸体,甚至会做出极端的行为。著名的通俗小说《二刻拍案惊奇》第三十一回,讲述的就是孝子为了保全父亲的尸体不因为打官司而受勘验,宁可求死的故事。志怪文学作品中有大量因为墓葬、尸体受损导致祖先托梦给后人的故事,虽是虚构的作品,但显然反映了古人对于土葬的重视。
梁恭辰的《北东园笔录三编》卷六“火葬”中,还介绍了鬼魂对于火葬的看法:清代诸暨县令王耘,因公事去杭州出差。因为天晚,城门关闭了,他就在钱塘江船上过夜。半夜时分,忽听外面有人哭泣,下船一看,见有夫妇俩在那里抱头痛哭,旁边还有一个老人在劝解。老人说:江边有个瑜珈会,你们不如去那里喝杯酒,散散心。夫妇俩回答说:“明天就有烈焰焚烧之惨,想起来心里就难过,哪有心思喝酒啊?”王耘正想上前搭话,三人忽然不见了,只在旁边路上看到了三具棺材。第二天,王耘进城办完公事出来,发现三具棺材中,有两具已经火化了。原来,杭州当时有火葬的习俗,老人去世后,亲人将尸体焚化,将骨灰放在坛中再安葬。他想起昨晚的情形,心里难过,于是上疏请上司严禁火葬。
1949年之后,殡葬改革提倡火葬,这也许无可厚非,但是对于传统的丧葬习俗,保持必要的敬意和尊重还是理所应当的。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