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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过程中购买商品可“30天无理由退货”
@云南发布、@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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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 4月29日消息,在云南旅游过程中购买旅游商品,只要不满意就可“30天无理由退货”。
游客可使用“游云南”APP和“游云南”小程序的“我要退货”功能,进行在线退货、电话退货(0871-96301)、语音退货;游客也可以前往任意一个退货服务点现场退货。一旦收到游客退货申请,全省退货监理中心工作人员直接登录“一部手机管旅游”App或PC端线上退货处置平台,及时处理退货申请。
另据@云南网消息,自2019年5月1日起,截至2021年4月29日,云南省已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17494起,退款1.22亿元,平均每起退货金额6896.72元。其中,退货金额最高的一起达30.61万元。退货种类最多的为珠宝玉石类,占退货数量的76.35%,其次为银制品占14.15%,普洱茶占1.27%。
(原题为《在云南旅游过程中购买旅游商品,只要不满意就可“30天无理由退货”》《云南省已为游客成功办理退货17494起,退款1.22亿元》)
责任编辑: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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