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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起非法获取地理信息案宣判:3人销售可定位假账号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雅儒 通讯员 潘钟芬 俞晓勤
2021-04-29 16: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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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假冒的公司账号,非法获取定位等信息牟利——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29日从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宣判了全国首起非法获取地理信息数据刑事案件,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张某、陈某、李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分别并处罚金。

德清地理信息产业近年迅猛发展,相关信息技术发展所衍生的高价值产品功能容易成为“黑客”的目标。去年,德清一地理信息产业公司Q公司发现武汉Z公司对外出售假冒的Q公司账号,但假账号经过测试能获取Q公司的定位纠偏数据。Q公司怀疑有人非法获取了其信息数据,于是报案。

德清县公安局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通过大量电子数据勘验分析、调查,从调取的超10亿条服务器数据中分析出了被告人技术实现过程和数据通信链路架构,明确了嫌疑人作案方式和技术手段,并对主要服务器程序功能做第三方鉴定,明确其具有绕过Q公司安全风控措施的功能。

2020年8月7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陈某抓获。2021年1月25日,德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德清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陈某未经Q公司允许,擅自使用被告人陈某编写的XCORS.GwServer程序等技术手段获取Q公司等精确定位差分系统的数据用于转发,由被告人李某提供售后、维护,从而销售CORS服务账号,销售数额合计达52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家属代为赔偿Q公司人民币70万元并取得谅解。

经过三次公开庭审,今年4月25日,德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陈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缓刑四年和一年四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八万和二万元,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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